“那只狗是捡来的!” 昨天“神秘人”提出关键证词 还有读者提出DNA断狗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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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1:22 东南快报 | |||||||||
一只可爱的博美犬,两个人都一口咬定是自己的,闹到派出所也没解决。 而昨天下午1时26分,一个神秘电话打进报社,让案子出现了新的转机。 打进电话的是一位女士,她也是市直湖前小区的居民,但她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具体身份,我们暂且叫她“神秘人”。
“刘女士其实也是个很爱狗的人。以前她也养过狗,后来送人了。”从“神秘人”的话里听得出她和刘女士很熟悉。 她接下来的话很关键。 “前一阵子,她牵来了一只我们从没见过的小狗,管它叫‘小不点’。我们都很喜欢,问她狗是哪买的,她说,是捡来的。这事,小区里的很多居民都知道。” 除了这位知情人出来作证,昨天我们的三条热线里读者的讨论也一直很热烈,大多数读者都认为狗狗的主人是徐小姐。 读者断案 律师说,狗对主人认知能做法庭裁决依据 昨天,福建华巍律师事务所的林开华主任也加入了我们的讨论,他从专业的角度进行了分析。 “从法律上来说,双方提供的购买这只狗的具体时间、地点,狗日常生活中的特别习性等也可以作为证据。” “针对这桩断狗案,狗对于主人的认知程度就可作为法庭裁决依据。”林律师接着说。 网友建议,用DNA鉴定 大多数读者都很赞成林律师的说法,但还有人想出了更有意思的办法。 网友“十年”等人建议,干脆用高科技的手段来断案吧。 “如果徐小姐是狗的主人,家里应该有狗毛,可以拿去做DNA鉴定。” 主持人语 不管最后到底狗狗归谁,徐小姐和刘女士都养了狗狗很长的时间,她们两个人争狗都是为了同一个理由——和小狗有感情,爱狗。 所以现在,还是要两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一起商量出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 读者朋友,你有什么好想法,也不妨和东快说说。 值班记者 汪兰平 何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