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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厂长杀7名舞女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3:33 新京报

  据其供述,他杀的人数不止7人而有15人

  本报讯“我服判。”昨日上午,面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判处死刑的刘学新表示。他曾是沈阳市铁西区一家电梯厂厂长,下岗后抢劫杀人并分尸抛尸。而按照他的说法,他杀的人数远不止7人,而达到15人之多。

  56岁的刘学新1999年下岗后,开始抢劫,他的目标是那些在舞厅出没的陪舞女。在检察机关预审中,刘学新交代称共杀了15人,并且分5个地点抛尸。“一般都是在10多米深的电井,有的抛尸地点已经盖上了柏油路,尸块大部分高度腐烂,还有的至今无人认领,而能够确认DNA的只有7名被害人。”一位办案负责人说。

  法官当庭宣判:刘学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先后作案7起,致7人死亡,并分尸抛尸,后果严重,判处死刑。

  来自警方消息显示,7名被害者均为女性,跳舞是她们的职业,其中也有人兼职跳舞,年龄则从31到51岁不等。《辽沈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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