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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车祸身亡 同居前妻要分赔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8:09 汉网

  汉网消息1998年5月,王小芳认识了张明。次年两人结婚,并生下一个女儿。2001年,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离婚后,张明和朋友合伙做起生意,并在沌口开发区购置了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一辆小货车等。王小芳则靠做家政、打零工为生。

  去年6月,王小芳摔断了腿,张明得知后将前妻接回家中养伤。不久,两人又重归于好,并对外声称复婚,但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今年9月,张明在进货回家途中发生车祸死亡,其父母在拿到了23万余元赔偿金后,将“儿媳”王小芳赶出了家门。王小芳将“公婆”告上法庭,要求作为妻子索回“丈夫”的死亡赔偿金。

  昨悉,法院审理认定,王小芳与前夫和好后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属非法同居,故不受法律保护,遂判定王小芳无权继承张明遗产。

  (记者 秦杰 实习生 单雪芬 通讯员 杨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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