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查处八大问题规范执行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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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9:28 黑龙江日报 | |||||||||
记者 蔡韬 本报讯全省各级法院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严肃纪律,加强规范,重点围绕八个方面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组织核查,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执行款物;收受索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请托人的财物或者接受宴请,为其谋取利益;收受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的回扣和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故意拖
省高院提出,全省各级法院要以专项整改活动为切入点,不仅要切实解决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着重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把执行队伍规范推向新阶段。各级法院也要加强对执行案件流程管理、防范和制止消极执行、执行公开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并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系统的整理修订,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目前缺少或尚不完善的制度进行补充,全面加强对执行队伍、执行工作的管理和规范,形成覆盖执行工作各方面的管理体系,以科学、高效、严格的管理保障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