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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司骂“二百五” 一男自尊心受伤索赔一元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0:1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罗方(化名)只因一件小事和上司意见不合,在争吵中被上司用“二百五”等粗话当众骂了一通,他大感伤了自己男子汉自尊心,将女上司告上法院,并索赔一元钱作为精神补偿费。

  罗方是南京建邺一体校的老师,董婷是该学校的副校长。去年4月一天下午4点左右,董婷要求罗方去取一笔3000元的现金。可罗方因故婉言拒绝了。没想到董某见他不肯去取
钱,竟大骂他是“小人奸样,不想干活就打报告回家”、“真是二百五”等等,当时除了罗方还有许多同事在场,罗方感到这些粗话让他的自尊心受到很大侮辱,伤害了他在单位的形象,因此诉求法院要求董某赔偿一元钱作为精神损失费。但董婷到庭辩称,她之所以会气急骂他,都是因为罗方不仅不正经办妥公事,还当众先开口骂她,即“用极不恰当的语言羞辱了我”,她才会用粗话“回击”他的,但这些话不至于伤及其精神及名誉。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采用极不恰当的语言羞辱被告董婷,致使董婷一时气急使用了“二百五”之类不文明语言回敬他。但这类不文明语言尚不至于对原告个人名誉构成损害,也不必然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所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罗方一元钱精神损失费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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