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凶悍打伤工商执法者(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0:1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打伤执法干部的肉店老板被刑事拘留。 本报讯无照经营一个月之久,面对工商碑林分局太乙路工商所执法人员的创卫检查竟然拳脚相加,将执法人员打伤住院。昨日,碑林区创卫、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在太乙路
工商碑林分局太乙路工商所在巡查中发现,太乙路综合市场A区44号新客悦肉店无照从事大肉经营达一个月之久,在此期间工商所干部文克军、王保国曾多次通知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但该店对执法人员的通知置若罔闻,拒不办理。近日工商碑林分局集贸市场“创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太乙路工商所加大了市场检查力度,对辖区无照经营坚决取缔。11月4日,执法人员再次通知新客悦肉店关门停业。但11月6日上午10时许该店仍在营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关门。没想到店主王遂群的妻子手拿砍肉刀挥向执法人员,被围观群众和执法人员夺下,此时王遂群趁执法人员不备,对文克军、王保国进行殴打,致王保国面部被抓伤,文克军头部受伤,耳朵软骨组织断裂,缝合达14针,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在创卫关键时期,出现如此恶劣的抗法行为,碑林区高度重视,副区长王育选批示公安碑林分局对抗法责任人调查取证,严肃处理,为创卫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公安碑林分局查明:王遂群今年32岁,初中毕业,河南省宝丰县人,1989年来我市从事个体经营至今,暂住我市瓦窑村。经该局侦查取证认为,王遂群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涉嫌妨碍公务罪,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决定对王遂群刑事拘留。文/图记者郑广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