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普查公共场所火灾隐患 时间从明日起至明年5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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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0:17 云南日报 | |||||||||
记者昨日从昆明市政府旱季防火工作会议上获悉,昆明即将进入旱季火灾高发期,为保证全市冬季消防安全,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昆明市消防部门将于明日至明年5月31日,展开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昨日会议上,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伟通报了昆明全市今年1至10月的火灾隐患整治情况,发现火灾隐患13388处,整改完毕火灾隐患17237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
据悉,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范围包括:在昆明市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普查整治重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损现象;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行为;故意毁坏、占用建筑消防设施行为;未建立和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的单位;生产、销售、维修、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或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行为等。 针对城市建筑火灾隐患,消防部门主要普查擅自防火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擅自变更建筑消防设计或施工中降低消防技术标准;阻碍公共场所消防救援疏散通道等行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限期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危险部位必须停止使用。对于整改隐患造成重大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对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张 扬 (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