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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四川旅游遭遇特大车祸9死1伤 昆明“驴友”家属索赔300多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0:18 云南日报

  昨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组织户外运动而引发的民事案件,15名户外运动爱好者,被一家户外旅游协会组织到四川旅游,在返回途中一辆客车翻下200多米的河道中,造成9死1重伤的特大车祸。虽然肇事司机被司法机关追究了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受害者的家属在昆明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向肇事司机、肇事车辆的车主及组织这次户外活动的单位等多个被告索赔300多万元损失。家属索赔300多万元

  在阮睿被追究刑事责任后不久,事故中的10名受害者家属在昆明提起民事诉讼,向肇事驾驶员阮睿、车主云南黄家医圈实业有限公司、组织出游单位昆明市五华区户外运动协会、协会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及华泰财产保险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共计索赔300多万元损失。

  庭审中,受害者家属的代理人认为,阮睿作为车辆驾驶员,过错行为直接造成受害者死亡、重伤,云南黄家医圈实业有限公司作为肇事车辆车主,昆明五华区户外运动协会作为本次活动的组织者,杨丽梅、潘宏伟、叶宁3人作为昆明市五华区户外运动协会的发起人,应当对侵权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告华泰财产保险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保险人,应在投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家属的起诉,被告黄家医圈实业有限公司认为,行车证上虽然显示他们是车主,但车子他们早就卖给别人了,只是还没过户而已。昆明五华区户外运动协会代理人说:“驾驶员阮睿私自将车开出去,我们并不知情,其驾驶行为与我们无关。我们是非营利性组织,不是赔偿义务主体,整个事件中我们都没有过错。”而协会的杨丽梅理事长、潘宏伟、叶宁副理事长觉得自己更冤,“我们只是协会的发起人,协会发生的民事纠纷应由协会承担,不应由我们承担。”

  庭审中,只有阮睿和华泰财产保险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表示愿意承担责任。由于案情重大,择日宣判。

  案情回放

  途中遭遇车祸9人死亡

  记者在旁听时得知,去年10月初,昆明市五华区户外运动协会组织户外活动,有15人报名参加,其中6人为该协会会员。10月6日清晨,这些游客到了四川后,再乘坐一辆“依维柯”客车从四川稻城返回云南,当天上午11时许,汽车途经四川省甘孜州乡城县沙贡乡境内的一条河边时,突然翻入河中,车祸造成唐韬、段明贵等9人当场死亡,还造成1人重伤,另外5人轻伤。

  事发后,四川当地各级政府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施救工作和处理善后事宜,同时,四川方面迅速将车祸消息通报到昆明后,昆明市政府有关方面及该户外运动协会会长起陆续赶到了事故现场处理善后工作,并把这一噩耗及时通知了死者和失踪人员的家属。

  据交警部门调查,事故原因为刹车失灵,导致车辆在下坡的弯道处失控而直接冲下落差达200多米的河中;肇事司机应该对事故的后果负全责。据查,肇事驾驶员名叫阮睿,是云南某公司职工。由于出事地是在四川的甘孜州乡城县,当地司法机关迅速以交通肇事罪为名,对其提出公诉。柏立诚(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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