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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想换审判长法庭驳回其请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0:18 云南日报

  “我们要求法官回避!换主审法官!”前日上午,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民事部分的原告提出了这样的请求。有趣的是,这个案子在今年8月2日开庭时,作为民事原告的张关友曾被警方当庭抓走(本报8月3日曾做过详细报道),前天他摇身一变成了刑事被告人,他也要求更换审判长,但他们的请求均被五华法院依法驳回。

  去年9月20日,张关友到昆明市学府路一家发廊里按摩,与发廊经营者发生争执和斗
殴,造成张关友的朋友张某某死亡,张关友也身负重伤。8月2日五华法院开庭审理这一刑事案件时,作为民事原告的张关友当庭被警方抓走,前日第二次开庭时,他变成了刑事被告人。

  前日上午开庭前,审判长问民事原告张某某的父亲及代理律师:“你们对参加审理案件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审判长话音未落,张某某及其律师都请求审判长回避。这时,法官把目光转向张关友:“你认为审判长需要回避吗?”张关友也说:“需要回避!”

  于是审判长宣布休庭,说需请示法院领导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开庭;这时距离开庭仅过了10多分钟。

  10点20分,审判长在请示法院领导后驳回了原告的请求,并由其继续审理案件。审判长说,当初批捕张关友的是公诉机关,而实施抓捕的是公安机关,审判长与原、被告双方均没有利害关系,而且程序合法可以继续开庭。

  前日案件尚未审理结束,下周还将继续开庭审理。

  李 荣(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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