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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乐巢会”不论男女要搜身工作人员称是加强治安防范,一些消费者认为是侵权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0:43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柳云报道进娱乐场所除了要过一道安检门,还要搜身。近日,胡先生几次到乐巢会酒吧消费时,都遇到这样的事情,他致电本报说,这种行为让人感到不舒服。

  据胡先生称,日前和几个朋友到乐巢会酒吧去消费,走到门口,过了安检门以后,就上来两个保安在身上一番搜查,由于同行中还有几名女性,保安当众搜身的做法,让胡先生一行感到十分尴尬。

  记者前日晚上来到乐巢会,果然如胡先生所说检查很严格。

  酒吧进口处,站立了好几名保安,每进去一个顾客不论男女,在保安监督下先一一走过安检门,然后保安用手在每名顾客背上捋一下,对衣服口袋及包还会较仔细地捏一遍。同时,保安还要用一个环形检测仪在顾客浑身上下照一遍,直到没发出响声才放行。娱乐场所为何采取对顾客搜身的做法,该场所的一名工作人员称,是为了防止顾客携带管制刀具及危险品进入。她表示,进行检查的都是乐巢会自己聘用的保安。接着,这名工作人员以不知道情况为由拒绝记者的进一步提问。

  据了解,娱乐场所的治安情况历来是一个社会关注的问题,常有一些营业主因疏于防范,而导致涉黄涉赌及打架斗殴案件的发生。但如此防范法,市民是否能接受呢?“往常只有机场有这么严格的安检,现在作为一个消费者进入娱乐场所,也要进行搜身,让人觉得不可理喻,”胡先生颇为不满地说,“消费者也有人格尊严,娱乐场所的做法无疑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晚报QQ群中一些网友对此纷纷发表了自己不同的看法,“消费者有自己的隐私权,商家不是执法部门,对消费者进行搜身的做法明显是不合理的。”一名网民提出了否定的观点。“商家起码先得让消费者有一个事先知晓权,等消费者接受了再说。”有的网民认为检查必须是你情我愿的事。还有的网民则提出赞同的观点,商家这么做无可厚非,消费者到娱乐场所消费即已达成了协定,如果觉得商家安检繁琐,消费者大可不必去消费。

  对于这个很有争议的做法,恒佳达律师事务所邹小新律师认为,娱乐场所要加强治安防范,必须在一个合法的范围内,营业主没有权力对消费者进行上述带有侵犯人身权利性质的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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