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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后最低工资仍需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2:36 新闻晚报
□记者沙情奕

  晚报讯 小马最近找了一个在本市某企业从事食品加工的工作,进该单位工作前,双方谈好的工资标准为800元,可是做了一个月以后,小马发现拿到手的工资总共才700元出头一点。本市劳动保障部门表示,职工正常劳动后,最低工资必须保障。小马单位以“缴纳了三金”为由少付工资的行为显然不妥。

  今年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文件里有明确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本市的月最低工资
标准从690元调整为750元。职工月工资收入中有以下几个项目是不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显然,小马所在单位以缴纳社会保险的名义,扣除她工资使其月收入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应按规定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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