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亲昵等于视觉性骚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1:04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宫立灵)随着时代的进步,很多行为也变得更为开放。在好多公共场合,经常能看到青年男女过分的亲昵动作;比如在原本就不宽松的公交车上,一对情侣搂抱在一起“卿卿我我”,女孩坐在男孩的腿上,两人紧紧贴在一起,不时还发出笑声,站在他们周围的乘客不得不把头扭到一旁。很多人对此深恶痛绝,并声称过度亲昵就相当于“视觉性骚扰”。
★过度亲昵大家谈 支持方:亲昵是正常行为 王志勇(首府某大学一年级英语系) “我觉得于公共场所和女朋友拥抱亲吻是一种正常的个人行为,易于向对方表露真诚的感情。因为感情是需要考验的,那样做恰恰说明自己的爱是敢于面对一切和光明正大的,而且那样做也正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我就是用那样的做法打动女朋友的(只是一个方面)。对待这个话题我想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中立方:亲昵行为无所谓 曲强(25岁,大学毕业,现从事餐饮娱乐工作) “没什么,现在都21世纪啦!虽然东方和西方的文化底蕴和文明程度不一,但是在公共场所中亲吻等行为并不会对社会环境和治安产生什么影响。就连西方更加开放的行为也没给社会造成什么样的负面影响,我们又何必在乎公共场所过度亲昵呢?” 反对方:过度亲昵影响他人 王伟(教师,25岁) “我曾经在广场和女朋友亲热过,被校领导看见了,在单位全体教师会议上,领导不点名批评了我的作法。最初,我觉得自己是年青人,难免有情不自禁的时候,但通过领导的批评和教育,我认识到那样的行为确实不妥。毕竟是在公共场合,很多学生或亲友有可能看到,尤其对学生的影响不好。” 温海荣(单位职员) “看见他人在公开场合亲昵的行为,第一感觉就是厌恶、反感,尤其是领着孩子的时候就更不舒服了。我的女儿5岁的时候,有一次我领她去广场转,我的女儿就指着一对相互拥吻的恋人问我:‘妈妈,他们在干什么?冷吗?’我一时间无以回答女儿的提问,只好领着她快速走开后才说:他们有病了。” 刘庆涤(警察,26岁) “这种人的做法需要勇气,感情投入才能如此,但难免会对他人的心情产生影响。我觉得这些做法与社会文要对过度亲昵说“NO明是相悖的,甚至可以说,在公共场合过度亲昵,就相当于‘视觉骚扰’。 ★要对过度亲昵说“NO” 夏文录(33岁,摄影家,书法家) “任何行为都有准则,都会受到道德标准的衡量和约束。人活在世上,不是完全孤立的,应该在做一件事前考虑别人的感受和对大环境的影响。无论从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史还是从中外文明的对比上看,公共场所忘乎所以过度亲热行为都不应得到支持。” 马小峰(律师) “虽不违背道德,更不牵扯法律,但文明发展史始终都告诉我们举止要文明。未成年人需要大人的影响和教育,公共场所不能当作个人的家为所欲为!” 阿尔泰(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教授) “恋爱中的男女在公共场合过度的亲热表现,首先是不顾及别人感受的行为,违反公共道德,违背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这种影响他人生活的行为,应像禁止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一样得到公众的监督和批评。当然,正如鲁迅先生讲过的‘漫骂不是战斗’,所以我们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告诉需要接受教育的人学会换位思考。” 举个例子,如俄罗斯除了在车站和码头允许人们有亲吻、拥抱等过度的亲昵行为外,其它公共场所的上述行为都将受到警察的干预,并被警察提醒说:这是公共场所,请您注意等话语。 ★记者采访小结 针对公共场所中恋人过度亲昵行为,记者分别从不同年龄段、不同层次和职业的角度进行了采访,持反对或不支持的人数占到了90%以上。看来,那些我行我素做法的人该有所思考了。 ★相 关 链 接 “与女友交往过密” 大学生被劝退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科技职业学校航空学院大二学生陈平(化名)日前因“男女生交往过密”等6条“罪状”被校方劝退。院方称,本学院采用军事化管理,陈平已符合退学条件。陈父表示因类似“小事”被退学难以接受,如果孩子真被退学,他将有可能起诉学校。 班主任:当众接吻实在太过分 据陈平的班主任靳老师称,9月26日晚,她接到陈平母亲的电话得知学生已提前离校返家后,当即令其即刻回校,否则将给予退学处分,但是陈平和父亲10月9日才赶到学校报到。 “退学通知9月28日就签好了,”靳老师称,陈平十一长假擅自离校只是引发退学的导火索。根据学校的考勤记录,陈平旷课、迟到、早退记录早就达到退学标准。数名同班同学也称,陈平“不太上进”,平时表现较差。 靳老师称,男女生交往过密是航空学院严格禁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而陈平和他女友在教室里当众接吻,这也太过分了。”北京市教委对此称:学生不服该决定可申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