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社科院专家称记者劝通缉犯自首是告密行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11:26 青年周末
社科院专家称记者劝通缉犯自首是告密行为(图)
江振东与家人

社科院专家称记者劝通缉犯自首是告密行为(图)
嫌疑犯江振东

社科院专家称记者劝通缉犯自首是告密行为(图)
江振东家属

社科院专家称记者劝通缉犯自首是告密行为(图)
徐友渔

  栏目组:这件事做得很完美

  社科院专家:他们在“告密文化”里浸淫已久

  警方:难道要放走通缉犯?

  嫌犯舅舅:我外甥没被记者骗

  央视记者:信任在我们之间来回传递

  当面对一个有倾诉欲望的在逃嫌犯,倾听者该不该报告警方?对待“信任”,是否应该有底线?是否可以有一个通用守则来指导这种涉及犯罪的“倾诉”?

  2006年12月20日,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记者王东红历时3天,劝说潜逃两年半的嫌疑人姜振东投案自首

  12月26日,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徐友渔在《南方都市报》发表评论,把此举说成是“背叛和出卖”。

  王东红很委屈,认为自己已经做到法律与道德完美结合;警方很生气,认为徐友渔是在散布消极言论;徐友渔则告诉记者,他的评论已经很客气了。

  记者采访中,“信任”这个词,被各方当事人反复提及。

  从2006年12月18日晚上8点她接到姜振东打来第一个电话起,到12月20日中午12点姜振东向警方自首,王东红,这个30岁的女记者经历了既平静又紧张的40个小时。

  “平静是因为他很信任我,紧张是因为怕他不信任我。”王东红说。

  第一个电话:他直接承认自己犯过事

  12月18日晚8点的第一个电话里,一个男人支支吾吾地有点不知所云,最后说自己“看到警车,听到警笛就很害怕”,王东红判断,他很可能“犯过事”。

  “我直截了当地问他是不是犯过事,他很快就接着我的话,说是。”王东红说,“可能他潜意识里面已经想承认自己以前犯的错。”

  那个男人没有再透露更多信息。王东红担心这个电话就此中断,就提出要男人留一个电话号码,但对方没有答应。她便把自己的手机号码报给了对方。没想到,不过一会儿,王东红的手机就接到了这个男人用手机打来的电话。

  第二个电话:女记者把自己说老了5岁

  这是王东红与姜振东的第二个电话。为了替他省点电话费,王东红把电话给他拨过去。 “他问我多大,我就反问他,他31岁,我就说‘我35岁了。’”王东红笑笑,说:“其实我30岁,但是我觉得当法制记者的,心理年龄肯定很老了,就谎报了。”

  也许是这个原因,姜振东从此称呼王东红为“王姐”,还说王东红像他的家人一样。

  在第二个电话里,王东红知道了姜振东在两年半前把70万元的货款用于赌博,当天晚上输掉了57万元。由于害怕,姜振东卷着剩下的13万元选择了逃跑,是警方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现在在天津一个小房子里躲着,父亲病重,想回家。

  王东红开始劝说姜投案自首,在接下来的3个小时里,他们共通了4个电话。

  “他当时答应好好想想,第二天给我回话,但还不知道他的姓名。”王东红说。

  当天晚上,王东红把这件事向制片人作了汇报,得到的指示是“继续跟进”。

  是他让我联系警方

  第二天一早,王东红到单位后,姜振东来电话了。

  “他在电话里说,他已经想好了,决定要自首了,他说:‘你记住,我叫姜振东,是秦皇岛阜宁县人,在唐山犯的案……’他还让我帮忙联系一下警方,问问他这个案是怎么定性的。”王东红接电话的过程中,办公室的其他人都屏息静气。

  “他把自己的案子想得很严重,担心他自己去找警察,会害怕得说不清楚自己的意思。就提出要我陪他一起去自首,我们就先定的20日,在北京见面。”王东红说。

  王东红便与唐山警方联系,但一直到下午,才和唐山市古冶区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肖元生联系上。警方在核实了事实后,表示会派干警到北京。

  下午4点多,姜振东突然又给王东红打电话,说自首的事想和家人商量商量。

  “我当时心里就一沉。要是他回家见了家人,一想,干脆过完年再去自首,那怎么办。还有一个我的私心,我定了元旦结婚,不想把这件事拖下去。”王东红说。她只好在电话里再次告诉姜,要是让家人知道了,却不自首,家人会被连累。可是姜还是没有明确答应。整个晚上,没有通电话。

  王东红一晚上没睡着觉。

 [1] [2] [3] [4]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