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政协委员"矛头"直指公务员:让其为百姓做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14:1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太原1月29日电 题:山西政协委员“矛头”直指国家公务员

  作者 张恩 张墨

  “现在的政府已经转变观念由管理转向了服务,这样的背景下,公务员的行为也相应的转变,让他们真正地为百姓做事,为百姓谋利益。”此间正在召开的山西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政协委员的矛头直指向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引起人们的关注。

  这份提案是山西政协委员王万杰提交的,名为关于《设立通用公务行为监督电话》。他建议设立一部像报警电话“一一○”似的公务行为监督电话,便于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民族信仰、不同人群的社会公众使用,便于随时随地举报,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监督。

  王万杰的这份提案引起政协委员们很大的反响。政协委员李建明认为,公务员监督的关键在于提高政府部门的透明度,任何事情都能让老百姓一目了然,根本是要提高公务员自身的素质。

  李建明说,目前公务员中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公检法队伍中的问题较严重,一些执法者不是想着给百姓解决问题,而是专门曲解歪解政策,钻政策空子。目前有关公务员的监督虽然也有一些法律法规,但是

执行力度不够,只是治标不治本。

  政协委员张建平认为,一个国家要稳定要发展,一个国家和谐不和谐,公务员都起着很大的作用,因为政府的权威也靠公务员来体现,公务员的行为是在民众的呼声中表现出来的。

  今年最后一次参加山西省政协会议的委员江立开是侨界组的成员,他对于公务员的行为规范有自己的见解。他说,加强公务员的行为监督,各个方面都应该加强监督。比如,现在很多政府部门中,许多公务员认为反正我已经是公务员了,只关心自己的待遇,对公务员的义务、公务员的职责和公务员的考核根本不关心。要么不好好工作,要么不上班,对于这样的人,别人又管不得。所以应该要加强公务员的管理制度,让他们真正地为百姓做事,为百姓谋利益。

  《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监督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日常工作中,每个公务员都有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也就是说,每个公务员拥有一份权力,同时更拥有一份责任。之所以现在对公务员的职务行为有很多的议论,主要是没有合理的设计职责和职权。

  公务员这个职业是所有人都向往的工作,它工作稳定,可是它却是社会相对管理薄弱的环节。有政协委员认为,因为安逸缺乏动力,所以造成公务员行为效率不高,行为制约力差。因此,进一步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明确责权利是首先应该解决的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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