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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汽车丢失两年 竟成执法局公务用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2日13:07 国际在线

  

市民汽车丢失两年竟成执法局公务用车

  薛先生“丢”了两年的“长安之星”商报记者王春胜/摄

  河南商报3月2日报道 凡事都有意外。2004年7月,郑州薛先生的车被拖后,他因没看到“粉笔字告知”,便以为车丢了。随后,便到派出所报了案,保险公司也对其进行了理赔。没想到的是,两年之后,薛先生偶然间发现自己的车被执法局的人开着。

  [事件回放]

  “长安之星”不翼而飞

  2004年7月31日下午3时,在郑州市体育局工作的薛先生,开着自己的“长安之星”到单位上班。行至郑州市管城街时,碰巧遇到前方车祸堵路,急着上班的他,就将车停在了街边管城变电站东门的南侧。

  “当时,路边停了好多车,我就把车也停在了那儿。”薛先生说。

  当天晚上7时,薛先生下班后去取车,却发现车子不见了!在现场,薛先生没有看到任何标志,随后,他便报了警,并通知为该车办理保险的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

  接警的北下街派出所民警在现场勘察后,没发现车辆被拖的标志,便将此案定为盗窃案。保险公司经过勘察和取证后,表示3个月后赔付薛先生。

  “才买了两年。”2005年1月,薛先生拿着保险公司赔付的43600元,感觉亏大了。可也没别的办法,只好自认倒霉。东凑西借弄了点钱,又新买辆车。

  “被盗车”意外现身

  2006年11月中旬,薛先生突然接到同事电话,说他丢的“长安之星”就停在郑州市人民路体育馆门口。“你没看错吧?”薛先生不敢相信,丢了两年的车会被找到。

  薛先生于是来到人民路体育馆,结果令他感觉意外,确实是自己的车。牌照和外观没变,但车锁和内饰基本都换了新的。

  “谁的车?”

  “我的。”一身穿执法局制服的男子说。

  “这是哪儿的车?你有这车的手续吗?”薛先生问。

  “管城区执法局的,咋啦?”男子拿出了行车证。薛先生一看,这不是自己的行车证吗?行车证的车主根本没变,还是自己的名字。

  薛先生赶紧找来了北下街派出所的民警,民警检查完“长安之星”和行车证后,将车暂扣,让薛先生等待处理。

  直到昨日,薛先生也没有等到处理结果。

  “粉笔字告知”易失误

  一般来说,在拖走违章车辆时,郑州市执法局会在地上用粉笔字告诉车主,并留下联系方式。管城区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熊玉生坦承,拖车时,全郑州市只有“写粉笔字”这一种告知方式,正常执法程序就是粉笔字告知后,由车主主动到执法局拖车处进行处理。这几年,一直都是按照这样的程序来的,从没有出现过薛先生这样的事。

  郑州市执法局一工作人员说:“用粉笔在地上写上联系方式,正是为了方便车主跟我们联系。但有的时候,一发现车没了,车主过于着急,也可能看不到地上有字。”

  粉笔字容易被人涂抹,下雨天也会被冲刷。该工作人员说:“下雨天我们一般不会拖车,除非严重影响交通。”

  当初,薛先生发现车不见后,也曾怀疑是执法局把自己的车拖走了。他说:“我当时在停车位周围仔细找了找,没有看到执法局拖车后留下的电话或标志。再经过民警的勘察,我才确定车是被偷了。”

  薛先生表示,那天并没有下雨。

  “退一步说,就算下雨,就算他们写了以后,被人抹了或者被雨冲了,那么长时间我没有去领车,执法局也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我。只要到车管所一查就能知道我的电话号码。”薛先生说。

  记者随后联系郑州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拿着单位开的介绍信,报上车牌号码,马上便可以查到车主的详细信息,包括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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