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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鹤兴路拆迁区只剩吴蘋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11:03 南都周刊

  我要房子

  这栋两层楼的房子毗邻杨家坪轻轨站。经轻轨站的廊道前往杨家坪步行街或坐轻轨的人,朝下俯瞰即见。

  每次搭轻轨,吴蘋也像路人一样看一看,顺便聆听旁人的评论。她说她听到最多的是“好可怜,好造孽”,“肯定是开发商不对,不然早拆了”。这些话让她心里不是滋味,感到“又伤心,又怄气”。

  对她而言,这栋219平方米的小楼承载得实在太多。

  这是丈夫杨武祖上传下来的房子,修于1944年,原来是木制结构,一底一楼。1957年,国家将所有私房收归公有,由房管部门统一分配,杨家的这栋房子也不例外。1983年,吴蘋与杨武结婚,无处可居,吴蘋“通过书面的,层层向各级政府反映”,理据是杨家为穷苦人家,不属于没收,符合政策返还。如此,房子还到杨家手中。“当时很轰动,在重庆市可能都是第一户。”吴蘋回忆说。杨家有8个子女,杨武在男辈里最小,“加上唯有他生了男孙”,所以得以从父母那里继承了这一房产。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房子所在的鹤兴路是重庆杨家坪一带繁华的商业街,临街铺面主要是做餐饮,被当地人称为“好吃街”。拥有自己的房子后,杨武辞职,把房子变成酒楼,“生意红火得很,自己的房子,成本低,赚得比别人多。”

  1993年,杨家的房子年久失修,有垮塌危险。吴蘋向房管所申请排危,在交了十多万元配套费后,获批准在原址重建,杨武夫妇于是建起了现在人们看到的这栋砖混结构的小楼,“连建带

装修,花了几十万”。吴蘋说。

  然而,杨家的房子还未干透,鹤兴路就张贴出拆迁公告,宣布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隆公司)为拆迁开发商。同时,红线内的居民户口被公安部门全部冻结,准出不准入。

  此时,在周围日益兴起的高楼大厦映衬之下,鹤兴路地区已成为危旧房集中的棚户区。除了杨家新翻修的房子之外,这里多是木制结构和穿逗结构(竹篾敷泥作墙)的房子,经常发生火灾,经常发生下水道堵塞。

  南隆公司称,拆迁之后这里将建成53层高的商住楼,旁边还有裙楼,所有拆迁的经营户都将获安置到裙楼。南隆公司甚至将规划楼房的有机玻璃模型放在当地电影院门前展览。这对鹤兴路这些长久住困危房中的居民们来说无疑是有吸引力的,他们基本上都想早点拆迁。

  “最划不来就是你。”邻居们纷纷对吴蘋和杨武表示同情。但吴蘋还是填了拆迁意愿调查表。在货币和还房两项选择上,她勾了“还房”。

  不久,居民们看到有人来钻地表,取土壤标本。可是,后来就没动静了。几年过去了,吴蘋和其他的拆迁户多次找南隆公司询问何时拆迁,都说不知何时。

  接着,鹤兴路居民中开始传言南隆公司是个空架子,1992年就拿到拆迁许可证,然后遇到宏观调控,从银行贷不到款,开不了工,到2002年政府又要收回土地,南隆成了居民口中的“烂龙”。

  然而,拆迁公告一出,10年的经营好景便如流水而去。“1992年一说拆迁,鹤兴路门面就不值钱了,成了渣滓街。”同是拆迁户的吕亚丽说。

  他们都走了

  2004年8月31日,鹤兴路又张贴出拆迁公告,拆迁公司中增多了一家叫重庆智润置业的公司,九龙坡区房管局和开发商方面的代表也再次来到片区调查拆迁情况。

  那天,吴蘋也跟着众人去填调查表格。

  “我的户头,17号的户头谁管?”吴蘋问调查人。17号是她家在鹤兴路的门牌号。调查人指定了房管局一个王先生后,吴蘋对他说“我就还房”。

  动迁开始的那个月,虽然自己已经不住在那里了,但吴蘋天天到鹤兴路去。她得到的补偿评估情况是:货币安置,商铺平街每平方米1.3万,二楼每平方米3000多;住宅每平方1000多。实物安置按“拆一还一”,还到临近的谢家湾。这一价码令多数经营户无法接受。要知道,“当时就算是在石坪桥(重庆的偏僻地段),修好的商铺每平方米也卖1.7万,那里的位置无法与鹤兴路相比,鹤兴路紧邻轻轨站和2003年建好的杨家坪步行街,是九龙坡区的商业中心地段。而附近杨家坪普通的商铺也在每平方3万左右。”一位拆迁户说。

  而让吴蘋更加不满的是,她家的房子是新翻修的砖混结构,按照这个评估,她得接受跟其他穿逗机构和砖木结构的老房子一样的补偿标准。

  在与开发商多次交涉之后,2005年夏天再度评估后,价格调整,拆迁户们的实物安置多了两个选择:地段稍好的斌鑫世纪城二、三楼或者位于拆迁原址的正升百老汇楼负一楼。

  这一补偿计划公布之后,更多的拆迁户离开了鹤兴路。到2005年年底,281户只剩下了7、8户。

  原计划要跟吴蘋战斗到底的陈志强也不得不走了。陈手上有6本产权,其中一个门面是跟朋友合股。朋友做生意借了钱必须还,手头亏空。更主要的原因是,“这里越来越危险了”。多数住户拆迁时,鹤兴路失火三次,一次是吴蘋邻居;一次是房管所的房子,基本烧光了;一次是陈自己家,房子的楼板烧穿了。陈的妻子吕亚丽说,她见过以前其他地方的强拆,把人从房里强拖出来,指甲壳都拖掉了的情况,怕了。

  陈志强接受了原地回迁——负一楼30多个平方米的补偿。

  那天,协议未签之前,吴蘋给陈志强打电话,电话里说了很久,她问陈为何要走,她不相信这是真的。但是陈志强说,他必须走了。

  到2006年9月,鹤兴路这个拆迁片区,只剩吴蘋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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