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死强奸犯面临7万元索赔 被救人不露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08:54 国际在线

  

男子打死强奸犯面临7万元索赔被救人不露面

  刘二斗的女友程晓芳2006年11月10日上午8:41,刘二斗向女友程晓芳发出这个短信,从此之后便再无音讯。5个月过去了,程晓芳还把这个信息保留着,“我要看着他回来,我才舍得删。”

  刘二斗是个水果贩子,他跟女友程晓芳在常州的郊区———魏村长江花园里面开了个水果摊位,女友值守门面,兼做一点家务,而刘二斗自己则骑着一辆电瓶三轮车,车后放了点水果,走街串巷贩卖。

  “每天晚上10点左右,不管水果有没有卖掉,他都会骑着三轮车准时回来。”2006年11月9日晚上10点,程晓芳像往常一样,把店铺的门关上,在里面烧起饭来———通常饭烧好,刘二斗也就该回来了。

  但等到晚上10:30,门外还没有传来熟悉的三轮车声。“会不会是车坏在路上了?”程晓芳打电话给刘二斗,刘二斗的声音有点急促:“我打了一个人。”

  “你打谁啊?”程晓芳有点着急。

  “没事,我打了一个强奸犯,你先吃饭吧,我等会就回来。”随后,刘二斗挂断了电话。

  “打坏人应该没什么事。”程晓芳自己宽慰自己,但饭却吃不下去。等到夜里12点,刘二斗还没回来。程晓芳再次拨打刘二斗的电话,刘二斗的声音明显疲惫了许多,“你先睡吧,我马上就回来了,正在陪警察勘察现场。”

  但当夜刘二斗没有回来,程晓芳的手机也因欠费停了机,一夜没联系上,她一夜无法入睡。第二天上午8点,程晓芳给手机充了值,赶紧再打刘二斗的电话,刘二斗告诉她,他正在派出所,“民警说了,没什么大事,这边手续比较复杂,弄好了就没事了。”

  上午8:40,程晓芳赶到了派出所,想进去看看刘二斗,但民警不让进,刘二斗听见了他们的争吵声,发出了上面这条短信,这是他跟女友最后的联系。

  当天,刘二斗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刑事拘留。2006年11月23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因为,刘二斗打死了人。

  程晓芳只知道刘二斗为了救人把人打死了,但具体的细节,她并不清楚。记者经过走访,终于知道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2006年11月9日晚9:30,忙碌了一天的李花(化名)从鞋厂下班。李花是四川人,36岁,两年前跟着丈夫到常州打工,他们租住的房子离工厂只有20分钟的步行距离。这天,下班的李花像往常一样,沿着338省道回家。

  在走到338省道九号桥的时候,李花突然发现夜色中有一个人影站在前面,眼睛死命地盯着她看。李花有点害怕,往路边让了让,低着头,超过他,继续往前走。但那个男子也跟了过来,李花走得快,他也走得快,李花走得慢,他也就走得慢。

  这个过程大约持续了两分钟时间,男子突然加快了脚步,和李花并排行走,夜色中那怪异的眼神让李花不寒而栗。李花跑了起来,但那个男子却跑得更快,一下子窜到了李花跟前,拦住李花的去路,然后脱下自己的裤子,把生殖器掏了出来,想往李花身上蹭。

  “抓流氓!”李花吓得无法动弹,只有歇斯底里地喊叫,希望有过路人来救她。这时,一个穿着黄色棉袄的男子走了过来,耍流氓的看见有人,赶紧穿上裤子,向马路对面逃去。

  “他是流氓,快抓他!”穿棉袄的男子看着那人逃窜的背影,再看看李花,没作任何反应,径直走掉了。

  就在这时,刘二斗出现了。因为怕冷,刘二斗穿着一件黄色的雨衣,骑着三轮车,准备回家。他显然是听见了李花的喊叫声,把车停在李花跟前,“发生什么事了?”

  李花指着已经逃远的那个男子,说:“他想强奸我,你快抓住他!”

  “别怕,有我在!”刘二斗拍拍自己的胸脯,“那个男的跑不了!”随后,刘二斗让李花坐到自己的三轮车上,向那个男子追去。在追的过程中,刘二斗让李花打电话报警,但李花没有手机,刘二斗掏出手机,拨打110:“这里有个强奸犯,你们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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