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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翁与妻子吵架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2日09:36 金羊网-新快报
出院后怒告某脑科医院,此案二审在广州中院开庭 据新华社电 广州一名民营企业家与妻子吵架,被妻子强行送入精神病院,出院后遂以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为由,将收治他的广州某脑科医院告上了法庭,并索赔100万元。5月31日,此案二审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被暴力“绑进医院” 2005年12月20日,何某与妻子(现已离婚)因家事发生争吵,当晚,气愤的何妻到派出所报了案,并联系了广州某脑科医院将何某强行收入院中。何某自称精神状况完全正常、无精神病史,不仅被用暴力手段“绑进医院”,而且在脑科医院受到了“炼狱般的折磨”,医院没有对其是否患有精神病作最后诊断,却将他关了30天。 2006年8月,何某起诉这家脑科医院严重侵害其人身权利,要求医院为其恢复名誉并公开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共100万元人民币。此案一审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何某败诉。 连串问题质问医院 “为什么医生还没到场初诊,两个护工就不容分说把我按倒,用铁链把我锁住送进精神病院?为什么医院本说我没事很早就通知我家人接我出院,后来又反悔说非要第一监护人(即何妻)同意方可?二审法庭上,何某提出了一连串的质问。 医院认为“患者偏执” 医院方面提出,对方是否精神病人、是否需要收治,家属提供的信息非常重要,真正有精神病的人都认为自己没病,这也是精神科的特点。而何某在医院期间坚持认为其妻有外遇,这本身就是一种“偏执状态”。院方提出,何某是否患有精神病,可以由法院指定权威机构对其进行法医学鉴定。何某则称其出院第七天已在重庆的鉴定机构做了二次鉴定,结论是“无精神病性症状”。 由于双方均拒绝调解,广州市中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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