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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租身体作广告位招商(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3日06:00 重庆晨报
男子出租身体作广告位招商(图)
男子出租身体作广告位招商

  本报讯(记者 周文洁)昨日,杨家坪步行街出现了这样一个“怪人”,他将自己的身体分成脸、胸、臂等几部分,进行广告招商。无奈顶着烈日站了几个小时,也无人问津。

  “卖身”为母治病

  欲作人体广告的男子名叫袁祖华,是北碚澄江人。“母亲瘫痪了,病情越来越严重,家里又拿不出钱医治,所以只有出租身体为商家打广告。”他称,“我也是没办法啊,走投无路了。”

  据袁祖华称,他今年30岁,单身。母亲李祥玉下半身瘫痪,而且病情日益加重,需要第二次手术。“向亲戚借的5万元早已用完,我到北碚、壁山等地乞讨过,但收效甚微。”他说,有朋友给他出主意,让他来闹市“出租”自己的身体。昨日,他选择杨家坪步行街作为第一站。

  出租半边脸要价1万

  因为装扮怪异,在人潮涌动的步行街头,袁祖华特别引人注意。他将母亲的悲惨遭遇写在一个纸板上,挂在胸前。此外,还制作了一块出租价目表,背在背上:左、右脸各1万,月,前胸、后背各8000元.月……同时,袁祖华还特别说明,只要有商家“进驻”,他会打着广告,按照规定路线每周走5天,尽可能地发挥最大广告价值。

  “虽然价钱是贴出来了,看的人也多,但没有商家对此感兴趣。”昨日,顶着烈日站了几个小时,袁祖华仍一无所获。他告诉记者,他也不晓得这条路是否行得通,只是希望尽最大努力,争取更多机会。

  经营须办正规手续

  对于袁祖华的人体广告行为,有人赞成有人反对。一位背着相机的游客表示,虽然他的孝心值得称赞,但有自我炒作嫌疑,容易让人反感。

  重庆智圆律师事务所的胡书春律师表示,虽然袁祖华目前出租的是其肖像权,但一旦出租成功,就会涉及经营,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正规手续后才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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