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生上学路上服毒身亡 曾遭老师体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01:45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年仅13岁的徐州女学生小方(化名)因老师要其请家长到校服敌敌畏自杀。孩子的父母将孩子所在学校告上法庭,索赔丧葬费等12.9万元。昨天,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定学校未尽相关义务,与女童死亡有间接关系,判处学校承担25%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7.77万元。

  2005年12月23日上午8点多,13岁女孩小方被路人发现倒在田埂上,口吐白沫。当120救护车赶到现场时,小方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小方系服敌敌畏自杀。

  小方的父母后来得知,小方死亡当天早上和前一天下午都没有去上学;事发前一周,小方因成绩不好曾经被老师用小棍打过手和腿,还被要求请家长到校。小方父母认为学校对小方的死负有责任,遂将学校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作为13岁的学生,小方有一定认知能力,她在离家上学途中服毒死亡,与学校无直接因果关系。小方的父母对未成年的小方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应对其死亡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知道学生有未到校、擅自离校等情形时,未及时告知家长,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周 琪 侯 盈 汪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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