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徒董文语一审被判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9日08:55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昨天,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犯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侮辱尸体罪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董文语数罪并罚,决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董文语,1978年10月26日出生于平阳县,11岁即离家出走,无固定职业及住所。此前曾犯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2年6个月,两次入狱服刑后于2002年3月9日刑满释放。

  2006年3月至5月,董文语流窜于福建福鼎、我省金华、江西上饶等地,先后作案5起,致使6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微伤,强奸妇女多人。其作案多利用凌晨事主熟睡之际,爬窗入室,盗窃后即离开现场;如盗窃中惊动了事主,即用掐脖或持刀将事主杀死,在现场继续翻找财物。董文语在作案过程中,还实施强奸和侮辱尸体的犯罪行为。此外,董文语还于2004年11月21日、2006年4月14日在金华等地入室盗窃,共窃得财物案值9120元。

  2006年11月16日凌晨2时许,董文语在四川省宜宾市爬窗行窃时被闻讯赶到的村民当场抓获,随即被押解回金华。徐晋吴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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