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停建一年列入重点督办“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1日01:59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文锦)日前记者从西安市建委获悉,2004年西安确定的14个“烂尾楼”项目,除飞天小区外均已取得实质进展。为预防新的“烂尾楼”产生,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西安市建委今后将采取多项举措从源头上予以严防,工程项目停工一年即进行重点督办,协调解决使其恢复建设。

  21个项目开始重点调解

  据了解,2004年在确定“烂尾楼”项目时,是把停建三年以上项目作为重点,在确定的14个“烂尾楼”中,有的工程停工长达20年之久。随着工作的进展,长期停建的项目已基本消除,为了防止矛盾越积越大,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从今年开始,西安市建委提高标准,在日常检查中对全市停建一年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排,重新确定了21个项目为重点调解对象和督办项目,帮助其解决问题,督促其尽快复工。目前已就有关项目召开协调会议11次,有3个项目的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

  当年工程资金量不过半不准开工

  西安市建委建筑业处负责人介绍,今后,将会把工作重点放在从源头预防上,建立预防和处置“烂尾楼”项目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有: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其注册资本金和项目资本金的监管。对于有“烂尾楼”项目的企业,计划、规划、建设、国土房管、银行等部门制定严格的监管制度,并不予办理其新项目的各项手续。建设项目当年工程资金量达不到50%的不发施工许可证;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特别是在项目建设的招投标阶段,尽快实行建设工程履约担保制度,防止由于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造成的工程款拖欠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加大对项目工程建设中的设计、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管理,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帮助、协调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将组织专题研究,提出西安市关于对“烂尾楼”项目的认定和收回拍卖制度,解决法院执行程序过长的问题。

  政府会管但不会出钱

  据介绍,对于“烂尾楼”处置,政府不出钱,但不会不管。因为“烂尾楼”是商业投资行为所致,应用商业的规则或提交法律来解决。开发商不能还银行借款也好,卖不出去也好,都应该通过司法程序和市场办法来解决。房地产商投资失败的项目是市场经济中产生的问题,就要用市场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去解决,只有这样做,才真正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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