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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07:41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6月12日讯 (记者孙乐明)昨天上午,家住海南大学南希苑16楼的明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家已用了5个多月的太阳能热水器,前几天突然没有水了,原因是物业管理人员把热水器阀门给关了。

  明女士说,她在去年底装修房屋时,花4000多元在南希苑楼顶装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从今年初开始,已经使用了5个多月。但是现在物业公司却说不能在楼顶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私自把她家装的热水器阀门关掉并卸下取走。

  明女士认为,太阳能热水器是她的私有财产,物业管理人员是没有权利乱动的。另外让她不理解的是,政府一直鼓励使用节能设备,为什么物业公司不准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呢?

  记者采访物业公司以及海南大学校方时,得到的答复是,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已经约定楼顶部分属于卖方所有,且该楼房属于高层建筑,明女士是在没有通知物业公司的情况下擅自安装的,还安装在楼顶的隔热层上,不符合安全规程,遇到刮台风时,可能影响到公共安全。物业公司是在多次通知对方整改、但对方一直没有动静以后,才强行关闭阀门的。之前物业公司还曾与对方协商过,建议回购热水器以减少对方损失,但都没有结果。

  对此,明女士坚持认为,那个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是不合理条款,属无效合同。自己将坚持维护自己权益,与物业公司抗争到底。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灿认为,无论楼顶所有权是归卖方还是归业主,安装热水器都不是个人行为,特别是在涉及公共安全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是有权管理的。但管理的方式和途径有待商榷,最好是通过业主委员会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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