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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追悼祖父母 侄女告姑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03:56 新京报
索赔八千;姑姑称侄女多年来从未探望过老人 本报讯 (记者吕佳瑜 通讯员王悦)认为姑姑没有把爷爷奶奶去世的消息告诉自己,使其错过了最后悼念的机会,24岁的小崔将姑姑诉至法院,索要精神损失费8000元。前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小崔的姑姑当庭表示,小崔多年来从未探望过爷爷奶奶。 小崔诉称,1996年,自己的父亲去世后,爷爷奶奶便改同姑姑一起居住。因家庭纠纷,姑姑一直不让小崔看望爷爷奶奶,直到去年9月她才得知,爷爷早在2001年就去世了,而奶奶也因病在去年去世。 小崔认为,因姑姑在二老去世后没有告诉自己,使其失去了悼念爷爷奶奶的机会,遂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小崔的姑姑崔女士表示,1990年以前,老人与小崔父母一起居住,经常因一些琐事遭到虐待、殴打。1990年自己一人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 崔女士说,自己与小崔一家虽前后楼居住,但直到老人去世,小崔都从未上门探望过爷爷奶奶。而小崔的父母也断绝了与老人的一切来往,是自己赡养二老并为其送终。由此她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义务向从未探望过老人的孙女告知老人去世的消息。 法官调解不成,将择期对此案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