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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受伤者维权道路困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14:55 《法律与生活》杂志

  通讯员/吴春平

  时间虽然过去半年了,但回想起2006年11月7日凌晨发生的事情,杭州市民蔡国松依旧心惊肉跳。

  2006年11月6日晚,蔡国松与同事赵卫鑫及几位好友在酒吧聚会。11时许,赵卫鑫打电话给女友汪轶,让她过来一起吃饭,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赵卫鑫和电话另一头的一名男子争吵起来。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蔡国松仍一副惊恐的模样:

  当时,那个人声称要“弄死”赵卫鑫,我们估摸着可能会有麻烦,于是将聚会地点换在了龙卷风酒吧。换地方后不久,汪轶就打电话过来,问我们在哪喝酒,说是也要过来。我害怕会有事,就推说“我们就要回去了”。架不住汪轶一再追问,我只好将电话交给了赵卫鑫。赵卫鑫告诉汪轶,我们在龙卷风酒吧。

  大概12点半的样子,赵卫鑫出去接汪轶,随后我也去取车准备回家。刚走到门口,就发现汪轶在与一名男子争吵。当时,汪轶拿出电话声称要找人打死该名男子,被我和赵卫鑫劝住了,然后我独自去取车。由于当晚赵卫鑫要住在我家,取了车后,我再次到

龙卷风酒吧等赵卫鑫。

  凌晨1点左右,酒吧里突然闯进来四五个男子,个个手持砍刀、棍棒。领头的问汪轶:“是他们吗?”我感觉不妙,大喊:“这事与我无关!”但是,他们并不理会我的话,冲过来就对我们大打出手。我的头部被打了两棍,随后一个歹徒持刀向我砍来,我下意识地用手臂去阻挡,但还是被砍倒在地上。倒地后,我的背上又吃了一刀……

  直到酒吧老板大喊:“110来了!”他们才伙同汪轶一起离去。警察来后,我就被送到了杭州市第一人民

医院救治。

  蔡国松被送到医院后,经医生的救治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却给他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了严重的创伤。

  当时,医院将他的伤诊断为:“刀伤25公分长,肌肉暴露,右肱骨骨折,右挠神经簖裂,手臂及五指活动障碍。”而且,“几乎没有恢复的可能”。

  2007年4月17日,经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鉴定,他因那次伤害造成“三级伤残”。

  蔡国松回忆说:“(案件发生)大概半个月后,清波派出所办案民警带我到司法局做伤残鉴定,医生说我是神经伤害,要3个月后才能做鉴定。可3个月后,办案民警却要求我到公安局内部的

司法鉴定机构做了鉴定。直到3月28日,才得出‘轻伤’的结论。尽管我对轻伤这一鉴定结论不服,但不得已还是签了‘无异议’三个字才拿到鉴定结论。”

  蔡国松告诉记者,虽然轻伤的鉴定结论他不能完全接受,但更不能接受的是,“整个事件已经过去半年了,案件却没有一点进展”。

  “我前后做了多次笔录。案发14天后,我出院后在清波派出所做笔录时,办案民警让我在网上指认凶手的身份证照片,我当即明白无误地指认了砍伤我的凶手。民警还告诉我,这个凶手是四川人,并已查明案发当晚他和汪轶有电话联系的记录。可这之后,就没有了音信。”

  在杭州市公安局,记者证实:蔡国松确实是被误伤。案件已经立案,但是由于找不到犯罪嫌疑人,目前还不能结案。

  蔡国松说:“就这事,我曾多次到派出所询问进展,派出所所长告诉我,他们已经找过汪轶,但她不肯说,派出所就没有了其他证据,没有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并让我自己去找汪轶。”

  由于不能结案,蔡国松的赔偿也没有着落。他的命运也因此改写。

  “被砍成三级伤残后,我失去了原来的工作,连生活起居都不能自理了。家里没有了往日的笑容,父母整日以泪洗面,并且还要担心不断会发生的医疗费的着落问题。我一直是个守法的公民,案发后我也指认了嫌疑人,可我的合法权益却迟迟得不到保护。如果人民警察不能为我做主,那我应该求助谁呢?”蔡国松哭诉道。

  对此案,本刊将继续予以关注。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5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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