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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足少女赴京寻求法律帮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07:23 北京日报

  

断足少女赴京寻求法律帮助

  本报讯 (记者黄秀丽)6月15日,因遭“飞机拒载”延误治疗,致使右足被截肢的少女娜娜(化名)从甘肃酒泉赶到北京,前往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寻求援助,该中心表示:经调查审核后如果符合条件将给予法律援助。娜娜的代理律师张起淮告诉记者,因为海航公司拖延调解,案件自去年4月5日在嘉峪关法院立案后,至今仍未结案,娜娜未拿到一分钱赔偿。

  ■截肢女孩:

  没钱修假肢走路痛苦难忍

  当天下午,记者见到了15岁的娜娜。她右下肢膝盖以下截肢,现在靠假肢走路。因为迟迟讨不回赔偿,没法做后期治疗。她的身体长高了,半年一次的假肢调节却一直没有做,右腿比左腿短几厘米,走起路来有点瘸。假肢上的硅胶套已经破了一个大洞,也无钱更换,“走起路来磨得很疼。”说到这儿,小姑娘哭得很伤心。娜娜的爸爸皮汝义向媒体披露了此案的调解经过。“海航说,只要我们撤诉,他们可以在娜娜的学习、生活乃至工作方面给予照顾,前提是我们不和媒体接触。”皮汝义说,他们遵守承诺,从去年11月28日以来,一直在等待海航拿出调解方案。海航的条件是赔偿20万元,并负责娜娜以后的工作。“我们和法官协商,将标准提到23万元,以及海航负责后期治疗。”今年6月6日,皮汝义从法官处得知,海航突然不再同意调解,坚决要求法院判决。

  “我们满心希望调解成功,指望用这笔钱给娜娜做后期治疗。”皮汝义一边说一边抹泪。为给娜娜做手术和安装假肢,家里已经借了40万元。

  ■律师:

  质疑法院故意拖延时间

  娜娜的代理律师张起淮提出了两点质疑:首先,今年5月,嘉峪关法院院长曹云山、合议庭庭长何琴、主审法官黄怡先后飞到海航公司所在地三亚做调解工作,“事发地在酒泉,法官们却到三亚做工作,随后海航就‘变脸’,几个人来回的机票就够娜娜调整一次假肢的了。”第二,按照普通民事诉讼的程序,审限为6个月。此案没有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等任何延长审限的法定理由,原告也没接到延长审限的通知,但已经拖延了1年零两个月。

  随后,记者拨通了海航新闻发言人黄先生的电话。他表示:双方还没有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至于具体的调解方案,不便向媒体透露。

  ■法院:

  调解不成是因双方要求差距太大

  嘉峪关法院的曹院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个案子调解不成,主要是双方的要求差距太大。原告方坚决认定航空公司有责任,要求赔23万元。而被告方认为自己不存在过错,原告方属于担架旅客,不具备登机条件。他们只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赔偿孩子十几万元,并且帮她安排工作。法院为了让双方达成调解一致意见,竭力做工作。去三亚调解,主要是考虑在电话里说不清楚,有些事情需要面对面地谈。“法院也是想拖一拖,让受害人平静一点,理智一点。”他告诉记者,该案预计本月就能判决。RJ055

  新闻回放

  2006年1月15日,年仅14岁的娜娜因车祸被压断右足后,酒泉市医院建议她立即乘坐飞机到兰州军区总医院做断肢再植手术,主治医生特地出具了“可乘飞机”的诊断证明书。因嘉峪关机场拒绝娜娜登机,因此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只能截肢。

  去年4月5日,娜娜向嘉峪关法院提起诉讼,向海南航空公司索赔50万元。法院于当年6月8日、11月28日先后两次开庭,引起了全国各大媒体的关注。在全国律协、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和法制日报联合主办的“2006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此案位列第一。

  图为娜娜在掩面哭泣。黄秀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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