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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店员蒙上饭店摄像头合伙盗窃烟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06:27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有句成语叫“掩耳盗铃”。几名在郑打工的小伙子就演绎了一幕“掩耳盗铃”之“现代改编版”,不过他们掩的不是自己的耳朵,而是摄像头的“眼睛”。

  6月17日一早,在纬四路开饭店的李老板匆匆走进花园路派出所:“民警同志,俺家饭店昨晚被盗了,价值3000多元的好烟好酒全没了!”

  花园路派出所民警和金水公安分局刑侦一中队民警一起赶到现场。经勘察,除了烟酒柜台有明显的撬盗痕迹,并无其他有效线索。好在,李老板的饭店装有摄像头。

  民警迅速调取了事发当晚烟酒柜台前的监控录像,但画面从17日凌晨2时开始变得“奇怪”了——一名保安走进饭店后,画面信号就像突然中断似的,陷入一片漆黑。

  “难道监控系统坏了?”正当民警准备关掉录像时,画面上突然出现了一道缝,隐隐可见一名穿着该饭店服务员衣服的男子蹲在烟酒柜台前,一秒钟后,画面又恢复黑暗。

  正是这一秒钟,让民警找到了蛛丝马迹,当晚值班的两名保安和两名服务员随即被叫到派出所。一番突审后,3名小伙子露出了马脚。

  “摄像头不是被挡起来了吗?你们怎么知道是我们干的?”保安小卢一脸纳闷地问民警。原来,这是一起监守自盗的盗窃案:服务员小罗、小王联合保安小卢,还有“外援”小蔡,4人关起门当起了“江洋大盗”。

  小卢交代说,因为看中了饭店烟酒柜台里的好烟好酒,他们4人就动了念头。他们以为蒙上摄像头的“眼睛”,干事儿就神不知鬼不觉了。

  于是,小蔡找来一个小塑料盆,在上面提前穿好一个小洞,小卢负责把盆拿进店里,用棍顶起小盆,遮住摄像头。虽然安排周密,不想小卢中间手一抖,摄像头眨了一下“眼睛”,事情还是露了馅……

  昨日,小罗等3人被警方依法刑拘,不够年龄的小卢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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