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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建游商“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07:43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为打击收赃、销赃违法犯罪行为,有关机构已建立游商“黑名单”,如涉嫌收、销赃将被公安机关处理。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等部门召开的“反销赃”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这一消息。

  据介绍,目前全市现有的26家二手手机市场、1369家二手手机门店和26家二手电脑市场已经全部纳入特种行业管理,实行旧货交易验证制度,并配备了监控和身份证识别仪,有效地打击了收赃、销赃违法犯罪行为。“正规场所无法销赃,犯罪嫌疑人就向游商销赃。游商将成为反销赃的一个打击重点。”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负责人介绍,盗窃、抢劫、抢夺等属多发性侵财案件,作案目标多是手机、电脑等物品。作案后嫌疑人通常通过他人销赃,现在的销赃渠道已经转向游商。据了解,西单、西直门和三元桥一带游商都较多,查处存在一定困难。目前,市城管局已经建立全市联网、包括游商在内的违法相对人台账系统,被二次查处的游商,有关部门将加重处罚,涉嫌收、销赃将受到公安机关处理。

  自4月1日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赃物犯罪案件521起,处理相关犯罪嫌疑人600名。警方表示,凡是在非正规交易场所进行旧货交易,随身携带或本人持有物品与其身份明显不符、不能说明来源和用途且无合法手续,或者在住处、暂住地、经营场所等地发现有不能说明来源和用途且无合法手续的物品,将作为收赃、销赃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并根据其违法犯罪性质追究相应责任。RJ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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