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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请来企业当“交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07:51 台海网

  台海网6月1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玉燕 通讯员 陈新庆 吴善营)今后,一些员工交通违章回到单位后,可能将在员工等级考核等方面,受到企业的处罚。记者昨日获悉,同安交警部门近期正在筹建“警企共建”平台,培养一批“企业交警”,通过企业内部的力量,加强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并得到了辖区内不少企业的支持。

  据介绍,平台建立后,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自愿的原则上,与交警部门签订“共建协议”,以进一步加强企业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交警的这一设想,目前已经得到同安29家大企业的肯定与支持。

  根据共建思路,企业一旦签订“共建协议”后,将担负起“企业交警”的职责。首先,企业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交通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建立宣传栏、宣传室,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培训等方式,来提高内部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其次,企业还须建立准确、完整的内部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台账,将员工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企业日常管理考核的范畴;并根据交警部门通报的员工违法情况,依内部规定进行处理。

  作为交警部门,“警企共建”平台搭建后,他们将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绿色通道”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多便捷的服务与对接。届时,交警大队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集中为企业员工办理驾驶证考试、车辆挂牌、车辆年检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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