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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百老妇诈骗22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08:19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通讯员杨克元记者徐亢美)52岁妇女居顺娣骗取三家公司的货物和钱款共计225万余元。昨天,本市闵行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8万元。因居顺娣尚在前罪判处的缓刑考验期内,法院在对其新罪作出判决时,连同前罪留下的余刑一起并罚,决定对她执行有期徒刑14年3个月,并责令其退赔三家公司的损失225万余元。

  居顺娣经营着她个人出资开办的上海氏维商贸有限公司,她以氏维公司的名义与缘韵公司约定,由缘韵公司出资组织货源,由氏维公司将货物销往麦德龙公司下属各超市。当缘韵公司按约将速冻竹笋送往氏维公司后,居顺娣则将这些货物以低价销往了北京有关单位,致使缘韵公司被骗88.56万元。她还利用苏阿姨公司上海办事处主任的身份,采用私刻苏阿姨公司公章等手法骗取了众邦公司64万余元。她还谎称自己可为高校配送水饺,骗得众邦公司投资款58万余元。易莱锦公司听信居顺娣有销售渠道,被骗走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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