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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婚姻暴力受害者半数遭性暴力 肉体精神双折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14:22 中国台湾网

  

台婚姻暴力受害者半数遭性暴力肉体精神双折磨

  

台婚姻暴力受害者半数遭性暴力肉体精神双折磨

  台“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将满八年,但婚姻中的性暴力仍是被忽略的一环。学者与社工都估计,约一半的婚暴都涉及性暴力,但提出婚姻强暴告诉者不成比例。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6月19日电 依照岛内妇女团体的实务经验及岛外的统计可发现,婚姻暴力的受害者中来自丈夫的暴力形式有一半都伴随着性暴力,不仅伤害她们的肉体,更是精神虐待。前台湾妇援会董事长林芳皓曾撰文指出,实际情况与岛外文献都指出,婚姻强暴发生频率大约是陌生人强暴的2至8倍。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将满八年,99年“刑法”也修订妨害性自主罪章,明订夫妻强暴可提出告诉,但实务上对于婚姻性暴力却极少讨论。现代妇女基金会副执行长姚淑文说,婚姻暴力中的强制性交比率很高,但是相关部门的各式刑事、诉讼统计缺乏准确的统计,对问题的严重性缺乏正确的图像。

  “婚姻中性暴力的黑数绝对高。”律师王如玄说,因为婚暴要求离婚的当事人,通常对性暴力的部分绝口不提,“除非我主动问”,比率不低。

  嘉南疗养院社工室主任李娟娟的硕士论文研究发现,受到丈夫性暴力的妇女身心俱疲,却有七成以上完全没有对外求助。

  长期研究婚姻暴力的高雄县卫生局长黄志中指出,他所搜集的个案中,遭受婚姻强暴的妇女中高达四成曾经人工流产,且多非自愿,比一般已婚妇女的三成五来得高;这些受虐妇女的丈夫几乎都不使用保险套,不少人要求妻子接受输卵管结扎手术。

  妇援会指出,遭到婚姻强暴的妇女比其它形式的婚暴妇女,更焦虑、忧郁、低自尊及更常有自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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