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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为子报仇竟泼硫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15:53 BTV《特别关注》

  作者:谷泽斌

  【导语】

  冤冤相报,毁掉两个家庭。35岁的妇女韩某因为自己六岁的儿子在打架中被同村的男孩掐死,又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产生了复仇的心理,她将一斤硫酸泼到了男孩的姐姐身上,致其重伤毁容。昨天,此案在房山法院开庭审理。

  【正文】上午9点半,韩某坐在被告席上,开始不停地抹眼泪,而她原本是个受害人。2005年4月24日,韩某6岁的儿子在和邻居张家13岁的儿子打架中不幸被掐死。韩某在一个井里找到儿子,此后每天都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

  【同期】被告人 韩某:做梦呼唤儿子回来,醒来旁边没人,撕心裂肺的痛。

  【正文】张家儿子由于尚未成年,被收容教养3年,法院判决张家赔偿韩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5万多元。虽然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但张家以贫困为由,始终没有赔偿韩某一分钱。

  【同期】法官问张家:赔过钱吗?没有

  被告人 韩某:应该能赔偿得起,起码孩子的丧葬费能赔。

  【正文】对儿子刻骨的爱,逐渐转变为对张家刻骨的恨。张家只有18岁的女儿健康活泼,韩某就把复仇的目标锁定在这个无辜少女身上。

  【同期】被告人 韩某:你不赔我钱,我让你后悔,让你花在女儿治病上。

  张家父亲:你有仇恨可以找我,不应该找我女儿。

  【正文】去年11月25日,孩子死后心灰意冷的韩某写好遗书,尾随张家女儿乘上了一辆小公共汽车,用事先准备好的浓硫酸泼向少女的脸部,造成其头面部、双上肢、双大腿、左前胸部、臀部硫酸重度烧伤,并伤及其它3名乘客。韩某因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同期】被告人 韩某:认罪。

  【正文】失去爱子,已经非常不幸,但韩某伤及无辜,也让18岁的花季少女饱受毁容煎熬,曾经一度绝望寻死。法庭上,少女的母亲甚至想上前殴打韩某,被法警拦住。

  【同期】现场:

  【正文】张家向韩某提出了总计41万多元的赔偿要求,冤冤相报,让两个家庭都充满了悲伤。

  【同期】被告人 韩某:我很后悔,对不起她女儿。

  【采访】法官:物质还是精神都没有做到,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韩某也不应该采用这种方式来报复。既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

  【正文】房山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做出宣判。

  记者 张小川 谷泽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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