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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本市证券市场凸现5大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16:04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宋宁华)牛市居安思危,熊市避免纠纷。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市高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证券市场4年来审理证券类案件总标的高达101亿元,平均每个案件标的金额1850万元。

  针对日益增加的证券纠纷,市高院、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首次联合进行证券风险防范的大型调研,研究证券市场的风险,并提出相关建议。市高院副院长齐奇介绍,2003年至2006年期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证券纠纷案件547件,其中约60%的案件集中在高级法院和两个中级法院。

  根据调研结果发现,本市证券市场风险多多,其中5大风险尤为突出:

  1.敏感类资金违规入市交易风险

  敏感类资金主要包括社保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工会职工互助基金、信托资金、国企资金、教育基金、卫生基金、公用事业资金等。据统计,在上海法院审理的证券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案件涉及到敏感类资金的运作问题。仅高、中院审理的317件证券纠纷案件中,涉及到大型国企资金的有69件,社保基金2件,房屋维修基金案件1件,工会基金2件,教育基金1件,公用事业资金5件。

  2.委托理财产生的法律风险

  在各种纠纷中,委托理财案件“独占鳌头”,占法院受理证券纠纷案件的三分之一。但由于委托理财业务的规范、监管、查处等方面的制度缺失,作为委托方的投资者风险意识淡薄,使这类案件引发的风险很大。

  3.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

  当前,我国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有少量通过产权交易所股权托管转让等正规渠道,缺乏其他合法的流通渠道,导致非法交易活动有机可乘,且逐年增加,使上海成为一些非法交易活动的“重灾区”。

  4.私募基金的法律风险

  目前,私募基金在中国至今尚未取得合法地位,只能在“灰色地带”生存。由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鱼龙混杂,主体资格存在严重的法律瑕疵;私募基金协议的内容和操作手法不规范,容易滋生违法犯罪;对民间私募基金的专业监管几乎处于空白状态,使其成为风险高发区。

  5.信息披露风险

  证券市场因信息披露虚假及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造成股市大幅波动的情况时有发生,给股市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广大公众投资者造成沉重打击。近期已有多起因证券信息披露不实,要求上市公司及其高管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

  为此,市高院在提醒投资者培养风险意识的同时,就规范和完善上海证券市场的发展提出建议。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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