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案宣判八毒贩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15:13 BTV《特别关注》

  记 者:谷泽斌

  摄 像;张小川

  男播:【导语】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构成犯罪,今天(19号)上午,朝阳法院对8名涉毒人员进行集中宣判。

  【正文】上午9点,8名涉毒被告人由法警带入法庭。他们中洪某贩卖海洛因22包,净重143.7克;郁某明知长途汽车货物内藏有冰毒93.7克,仍进行提取,构成运输毒品罪;白某随身携带冰毒6包142.3克,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同期】法官 董更:被告人白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正文】8名被告人中有6人此前曾因吸食、贩卖毒品,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和有期徒刑的处罚。由于是累犯,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严惩,分别判处15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采访】法官 董更:50克以上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直至死刑。

  【正文】法官同时介绍,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满10克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10克以上不满50克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朝阳法院通过此次集中宣判,不仅严厉打击了涉毒犯罪活动,同时也希望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记者 张小川 谷泽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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