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网友相邀来汉散心 偷好友钱派出所内终承认错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8:1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蒲哲 通讯员 徐莉 李晶

  再相见泪流满面

  昨日上午10时,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维权活动室,一名女孩正在焦急地等待着。几分钟后,两名女检察官带着一名二十来岁的长发女孩走了进来。一见面,两名女孩子立即相拥而泣。

  “萍萍,我对不起你!”长发女孩边哭边说。

  “小欣,是我没照顾好你,你还是我的好朋友!”另一女孩爱惜地看着长发女孩,也哭着说。接着,青山区检察院宣布了对小欣的不起诉决定。听到这个消息,两名女孩再次泪流满面。

  原来,长发女孩叫小欣,是安徽人,父母早年离异。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武汉上班的萍萍,通过同学在网上认识了小欣,并成了好朋友。

  今年3月,得知小欣心情不好,萍萍就邀请她到武汉散心。两人一见如故。萍萍对小欣没有任何戒心,安排她住到了自己的宿舍。萍萍知道小欣经济状况不好,还承担了小欣在武汉的费用。

  鬼使神差偷取钱

  3月的一天,萍萍要上班,就请小欣帮忙取钱。当天,小欣将银行卡和钱交还给了萍萍。次日,萍萍去上班,小欣竟鬼使神差地拿出银行卡,到银行取出了6050元。

  下班后,萍萍发现卡不见了,到银行挂失才发现钱已被取走,急忙和小欣一起报了警。在派出所,小欣意外地交代是自己取走了钱,并退出了全部赃款。随即,小欣被依法刑事拘留、批准逮捕。

  “我一时糊涂毁掉了自己,而且伤了好朋友的心!”看守所里的小欣,当着提审检察官的面痛哭流涕。而萍萍一想到本是请来散心的朋友,却要因此坐牢,也是寝食难安。

  “小欣只是一时糊涂,我决定原谅她。”于是,萍萍多次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写出书面请求,希望不追究小欣的刑事责任,能给小欣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青山区检察院充分了解案情后,经审查认为:小欣的盗窃行为应属于轻微的刑事犯罪,并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也符合依法不起诉的条件。最终,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后:小欣一时糊涂的确令人痛惜,而萍萍的宽容却让人敬佩。面对一个伤害自己感情的好友,萍萍不是破口大骂,而是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这种胸怀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而这种宽容,不仅挽救了一个女孩,而且挽救了友谊。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