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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最高拟罚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3日04:10 深圳商报

  闯红灯,最高拟罚2000元

  特区交管处罚条例打算作重大修改,对部分违法行为实行“累计加罚制度”

  【本报讯】(记者周森)现在闯一次红灯罚款500元,有的车主可能毫不在乎;但如果一年闯10次以上红灯,今后罚款额可能将提高到4倍,一次罚款高达2000元。这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打算作出的重大修改。

  昨天召开的政府立法计划协调会透露了目前正在制订的一些法规的进展情况。对《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改,市公安局目前已完成了起草工作,将《修改建议稿》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

  该《修改建议稿》对原法规有较大突破。《修改建议稿》按“方便一般,管住重点,鼓励守法,严惩违法”的思路,对部分违法行为设定了“累计加罚制度”,大幅提高经常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幅度,即对在一年内多次产生同一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加大处罚力度。

  如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在一年内,第五次以上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每次处一千元罚款;第十次以上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每次处二千元罚款:(一)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二)逆行;(三)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不含)以下的。机动车一年内在明令禁止停车的地方停放、临时停车第五次以上的,每次处五百元罚款;第七次以上的,每次处一千元罚款。”

  不过,起草部门认为,这些规定是对现行法规的重大修改,还有待市政府、市人大和法律专家的评估论证。

  市工商局对《深圳经济特区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改也已完成。这次修改增加了很多有利于消费者的新制度,如增加商品召回制度、听证制度,增加规范网上购物、电视购物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市知识产权局近期计划起草《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条例》,尤其针对国家层面还没有明确的热点或难点问题研究对策,如软件最终用户的责任问题、虚拟财产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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