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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药店卖过期药一年无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07:24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卓上雄)从买到过期药品并进行举报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还是没能等到一个处理结果,销售过期药品的药店也一直没有得到查处,这是海口市民黄先生6月22日向椰城纠风热线反映的一件窝心事。

  黄先生反映,去年5月21日,他在海口市文明东的某药店买了一些降血脂的药物“普拉固”,结果发现所买的药品竟然已经过期。根据当时店方开具的一张收据,他向海口药监部门投诉。海口药监执法部门也来人调查,但至今没有结果。

  就此,海口药监部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接到黄先生投诉后的第二天,他们即派人调查处理此事,但由于店方矢口否认给黄先生卖过该药,稽查人员也没有从该店查到该药以及进货记录,调查工作暂时停止。

  那么,黄先生是否真的在该药店买过“普拉固”,他又有何凭据呢?

  黄先生的女儿告诉记者,黄先生曾多次在该药店买过该药,但没有留存小票。去年5月21日最后一次买药时,黄先生曾要求药店开发票,但药店说没有发票。在他一再坚持下,药店一名陈姓营业员给他手写了一张收据,但只是签了姓氏“陈”并标注手机号以及盖了一个小印章。发现药物过期后,药店曾提出可以退货,但黄先生不同意。期间,药店有关人员也曾提出私了,但黄先生举报后该药店就改口不认账了。

  6月22日下午,对黄先生一方的说法,药店依然不予认可。黄女士所指开具收据的该药店原陈姓营业员也否认那张收据是她开出的。但面对记者的有关提问,该陈姓营业员不是含糊其辞,就是前后矛盾。闻讯赶来自称是药店连锁经营公司副总经理的肖姓男子当众表示,该店是公司的门面店,但药店里都卖什么药他不是很清楚,所以也不能确定是否向黄先生卖了过期的“普拉固”。不过,考虑到黄先生是老顾客,他愿意给黄先生先赔礼道歉,并尽量满足其合理要求。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黄先生反映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海口药监部门有关负责人就此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有利维护自身权益,在购买药品时记得向药店索要有关票据。据国家有关法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否则市民可以向药监部门投诉;此外,市民发现问题可以直接向药监部门投诉,尽量避免私下交涉以免给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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