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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导游讲解景点不断加入黄段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16:01 新民晚报

  编辑同志:

  近日我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浙江仙居天台三日游”。到达仙居后,由当地一名女导游带团。她经常“语出惊人”,如把乘竹排漂流,说成“吃喝嫖赌”,说什么“嫖”就是漂流,“赌”就是目睹山水风景。介绍蘑菇状山峰时,她偏要游客往歪里想,还煞有介事地说姑娘看了都会害羞的……游客听了直摇头。在讲解中,她还不断插入“黄段子”,让人扫兴。读者邱尧梓

  【调查附记】

  游客耳根难清静

  游山玩水本是快事,却被导游的“污言秽语”搞得大大扫兴。类似邱先生的遭遇,其他游客也时有反映。读者金女士说,她全家近日到镇江

扬州旅游,导游一路上不是认真介绍风土人情,却热衷于胡吹当年秦淮名妓如何如何,还随意拿旅游团里几位年轻姑娘开玩笑,言语俗不可耐。不少女游客为了“耳根清静”,只得远离导游,自行游玩。

  导游讲解应文明

  记者从市旅游委了解到,按国务院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迎合个别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导游在讲解景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时,可以用

幽默诙谐的语言,穿插些当地的民俗趣闻,但必须内容健康,言辞文明。

  污言秽语涉侵权

  导游出言不逊引起不满甚至抗议,是否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上海创导律师事务所卢立祥律师认为,就大部分情况而言,尚属于导游行为不当,游客可以当面提出批评,也可向其所在旅行社或旅游管理部门投诉。但导游在讲解、介绍中,为所谓活跃气氛,对游客施以污言秽语,甚至当众嘲笑羞辱,那就是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如果情节严重并引起不良后果,游客可以诉诸法律。

  本报记者方钟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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