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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法律大学生眼中的犯罪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19:42 《法律与生活》杂志

  文/冯烨

  开庭:无知送性命 械斗酿惨剧

  虽然不是第一次去法庭旁听,然而这一次和以往却是不一样的。

  法官老师已经在楼上穿好了法袍,我跟着他一起下楼。法庭里法警已经安排旁听者坐好。

  当被告走进来的时候,背铐已经换成了前铐,脚镣也已经摘了下来,被两个法警带到了法庭中间。这和我们在英美电影里看到的并不一样。英美电影里,无论罪刑轻重,被告都会穿着正式甚至是体面的西装革履。当然这有着诸多的原因,而法律传统是最主要的。首先,清洁庄重的衣着会给法官和陪审员留下好的印象,潜意识里使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个平常人,从而用一颗平常心去思考;其次,这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外在表现,在法庭上法槌落下之前没有人是有罪的,而无罪的人自然有与控方相等的申辩权利;而最重要的是,我们深层的理念下法庭的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是严厉打击犯罪,所以法庭之下的是专制的对象。

  法院也有自己的道理,据说在几年以前被告人也是不用带镣铐的,只不过有一次被告借故上厕所而逃之夭夭了,从此之后,法院的章程必须变一下了,安全总是第一位的。但毕竟我们是在一点一点的进步。

  这是我碰到的第一起大案。

  一个犯罪团伙,4名主犯全部落网,分别是赵伯、钱仲、孙叔和李季(均为化名),在案卷中有一起故意杀人案、五起抢劫案和两起盗窃案。使他们名声大噪的就是那起杀人案。据说当时还上了报纸,被新闻网转载。

  案卷的首页有案犯的黑白照片,是背靠着墙拍摄的,墙上有标明身高的线。但照片很小,只有约两寸标准像那么大,又是半身照,而且是用打印机打印出来的,很不清楚,只能有个大概印象。

  接下来就是笔录了。

  赵伯和孙叔是有过前科的。赵伯17岁时因为抢劫罪度过了7年的牢狱生活,之后回到了河北老家,度过了一段简短的安定生活。赵是家中唯一的儿子,有4个姐姐,据说都远在广东打工。那之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赵认为自己已经“严重与社会脱轨”,“面对如此丰富多彩的社会,我一头茫然”。所以,他去找到了原来的好朋友孙叔,他“走上了老路”,又开始了抢劫生涯。

  他们很快找到了可以帮忙的朋友,钱仲和李季。作案工具也很简单,在省城的商店里都很常见,一根并不很长的擀面杖。他们在银行门口守候着,或是尾随女士进入楼道。通常他们并不使用武力,一个人上前夺过东西就跑,如果被害人喊叫的话,才由另一人用擀面杖敲打其头部。虽然有时会流很多血,但伤情似乎都并不十分严重,以至于案发后许多报案人因为感觉案犯无力赔偿,都没做伤情鉴定和损失的估价。由于他们作案大多选在离居住地较远的城镇,破案的线索也很难查找。他们的主要罪行是抢劫,杀人只是个意外。每次作案之后,几人都会大吃一顿,然后坐地分赃,各自逍遥。这样的生活似乎很是平稳,但和所有的俗套故事一样,出现了一个女人。

  钱仲恋爱了。似乎是在网吧里认识的,一个18岁的小姑娘。他们共

同居住了一段时间。小姑娘想家了,或者是害怕了,想回老家,她毕竟只有18岁。于是告诉了钱仲,钱仲似乎是同意了,她却反问道:“你难道不怕我回去后把你们的事情说出去么?”

  钱仲有些犹豫了,就和赵伯商量,至于是谁先提出要杀小姑娘的,两人的口供到现在还是南辕北辙。三个人上了一辆

出租车,在一个偏僻的公路旁下车之前,小姑娘还一直以为是要送她去长途汽车站的。钱仲问她是她自己动手还是他们来。或许是勇气,或许是受到了警匪片的启发,小姑娘的回答是她自己动手,只要他们能放过她的家人。这时赵伯递给她一把刀。至于为什么带刀和谁说要带刀的,两人的口供仍相左。

  小姑娘可能真的害怕了,她说自己下不了手,对钱仲说愿意死在他的手下。我记不清楚这是哪部电影里的情节了,但我确信那小姑娘一定看过。钱仲拒绝了,有人说他当时心软了下不了手,当然包括他的口供,也有人说他是滑头。于是赵伯动了手,他把小姑娘挎包上的带子割下来,去勒她的脖子,然后又用那刀子在小姑娘的脖子上扎了两下。至于钱仲是否上来求过情,他们的证词就更加截然相反了。

  之后,小姑娘变成了一具无名女尸。之后,警察查到了孙叔可能与这起命案有牵连。同时,赵伯和钱仲在别的城镇因为抢劫被刑事拘留。之后,孙叔交待了。

  由于一些事实还没有敲定,还需要择日开庭。但审判报告已经初步出来,赵伯是死刑,钱仲是死缓,但也有合议庭成员认为钱也应该是死刑。判决还要等待再次开庭,和上审判委员会研究。

  亲属:犯罪一瞬间 伤痛长悠悠

  这是一个涉嫌包庇罪的母亲。

  她是被告人的母亲,一个住在郊县的60岁左右的瘦小老太太。老太太有一个儿子,还有一个上初中的孙女。儿子是一个老实人,在老太太看来儿媳妇倒有些不守妇道。那一夜,儿媳妇把几个骑

摩托车的不三不四的人领到了家里。老实巴交的儿子和媳妇闹翻了,儿子嘴笨,说不过媳妇。但儿子那天再也忍受不了了,追出房门拿刀把媳妇捅死了。惊慌失措的儿子连夜跑到了亲戚家。据说儿子是想自首的。大年初三,母亲把儿子的冬衣包了一大包交给孙女让他送到那位亲戚家去,另外还给了孙女100块钱。法庭上母亲坚持那是给孙女的“压岁钱”,而检察官手里孙女的证词却说是奶奶让交给爸爸的。法官也有些动了心,在庭上说,即使你承认是要交给儿子的,法庭也是会充分理解的,毕竟那是母子情深呀。法官说的入情入理,我在台下都有几分感动了,而且想来这些暗示已经很明显了,但母亲还是一口咬定是“压岁钱”,那衣服也是听说儿子要去自首才为他在狱里准备的。法官不说话了。可老太太的精神却非常好,在法庭上话很多,语速很快,就是地方口音太重,听不清楚在说些什么。只是感觉在叙述她那几天的经过,而且一直在重复着一些细节。站在一旁的儿子则与其母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即便是法官的问话,他也是能省则省,除此之外,儿子就只顾低着头,像是发呆,又像是在倾听。

  母亲没有戴脚镣,没有戴手铐,甚至连看守所的坎肩都没有穿。有两名女法警看押她,但实际上只是站在身后,根本连碰都没有碰过她。法庭上,辩方律师还出示了村民委员会对母子俩人的联名担保书。

  这是一个接受判决书的父亲。

  那天,老师让我去送一份判决书,来人在楼下。

  当我下楼,被害者的父亲已经等在那里了。

  案情发生得很突然。儿子开车载着父亲、媳妇和两三岁的孙子行驶在马路上。可前面的一辆车急刹车,把他们的车逼向一边,差点出了事故。儿子下车找前车的司机理论,发生了口角。据那司机的口供说,他是担心欺负他是外地人,而且看到车上一下下来很多人,心里害怕,才拔刀伤人的。总之,儿子死了,胸腹上有很多刀痕。而后,那司机扬长而去。也许是良心发现,那司机最终自首了。可儿子的生命是无法挽救的。

  父亲还不到60岁,灰白的头发,瘦小但还算结实,儿子是他的独子。这灾难对媳妇的打击不小,似乎有些神情恍惚,所以对小孙子和病中老伴的照料就都靠他一个人了。这次来领判决书也只有他一个人。

  父亲接过我手中的判决书,戴上眼镜,又认认真真、一字一句地读了起来,仿佛那字里行间有真理,或是儿子重生的希望,抑或是上天让他承受苦难的缘由。父亲的手似乎在颤抖,那判决书也跟着一起颤抖,连着我的心,让人感到沉重和阴郁。父亲面无表情,在整个过程中只有嘴巴和眼珠会动似的,那神情并不容易看出悲伤,倒像是疲惫,坚毅给人带来的疲惫。

  那判决书在法庭上已经宣读过了的,父亲还是坚持看到最后。我在一边等着,感受着那气氛。接待室一位老工作人员也在旁边,他也闻到了这空气中的悲伤,以一种同龄人推心置腹的口吻对父亲说:“回家再看吧。”父亲好像没有听到,眼睛扫描的轨迹都没有丝毫的紊乱。

  父亲终于读完了。

  父亲只拿了两份判决书,在登记表上签字、按手印,写上了自己和儿媳妇的名字。我想表示一下同情,可却被父亲一句“我还要上诉”挡在了嘴边。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罪名是故意伤害致死。 “法院认定了自首的”,我补充道。“可自首是应该承认自己罪行的,那人到现在还不承认是故意杀我儿子的。”

  父亲抱着那两份判决书走了。这个家庭的阴影是不会因为这判决而有丝毫减弱的。

  这是一个不愿见儿子的亲娘。

  从那次去看守所以后,老师就一直把赵伯的事情放在了心上。开庭的时间刚刚定下来,老师就让我从厚厚的案卷中找出赵伯家的电话。

  是赵伯的母亲接的电话

  无论我们怎么暗示与劝导,她仍拒绝来见可能是儿子的最后一面。

  母亲的声音并不显得太苍老,也并不显得绝情和不通事理,甚至还很礼貌,对法官的尽心尽力表示了感谢。感觉不出那是谈论她的儿子,更感觉不出那是拒绝母子最后的相见。

  老师已经料到了,他对赵伯的承诺就是一定通知到,但并不能保证来。老师说,这些家庭一般都是伤透了心的,为了这个孩子,一家人已经担了很多年的坏名声了。村里人指指点点是可以慢慢蚕食十几年亲情的。

  在母亲那里,赵伯的死刑执行比法院的执行,也许还要早些。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6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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