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2男1女抢劫他人拍裸照敲诈钱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02:41 三秦都市报

  案情提示

  在网络聊天过程中相识的“狐朋狗友”,由于臭味相投,很快成了很要好的“难兄难弟”。为了过上神仙般的日子,三人便在酒店编织了一个发大财的美梦,抢劫、轮奸、拍裸照敲诈财物。

  从6月初开始作案,先后作案5起,抢劫财物近万元。嫌疑人为了好下手,在作案前先开好酒店的房间,主要抢劫目标分别选定在普通朋友、熟人及网友;作案手法采取先诱骗,再强奸后拍裸照强行敲诈钱财。

  昨日,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碑林分局刑事拘留。

  报案

  一女遭劫被拍裸照

  6月25日,一名23岁女孩王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西安公安碑林分局东关派出所报案。她称,6月22日凌晨,她和同事在小寨玩完,坐

摩托车回南沙坡,当走到南二环铁一局医院门口时,一辆
出租车
突然停在摩托车前,车上下来两名男青年,持刀强行将她从摩托车上拖进了出租车。大约10分钟后,王某被带到了乐居厂附近的某宾馆。进入宾馆房间后,两名男子让她把包里的350元钱和一部手机全部拿出。然后,对方威胁让王某拿3000元现金,如果没有就让她打电话通过朋友把钱打到对方的银行账户上。而当王某说她朋友和自己都没有那么多钱时,其中一名劫匪拿起刀将王某逼到
卫生间
,让王某脱光衣服摆出各种裸体姿势,供其拍摄裸体照片。拍完后,两名劫匪竟然轮流对王某进行了强奸。

  接着,两名劫匪拿着刚刚拍下的裸照威胁王某,如果想要回照片,就在近几天给他们银行账户上汇2000元钱,不然他们就向王某的家人要钱,还要把照片发到网上。在劫匪把电话号码留给王某后,便叫来一辆出租车,给了她20元车费,就让其离开。6月23日13时许,母亲见女儿一晚上还没有回家就打了电话,结果接电话的竟是劫匪。当王某母亲问孩子的电话怎么在他手里时,对方拒绝回答,还威胁说,他叫李小雷,王某欠他2000元钱,限王某在两小时内把钱给他,否则,关系到王某的前途和命运问题。同时又说,他手里有王某比手机更重要的东西,只要交钱就把东西全部“奉还”。两天后,王某心事重重地回到家,在家人的再三逼问下,王某才将事情告诉了家人。

  接到报警后,碑林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在案发地点周围展开摸排。而就在民警们四处寻找线索时,又有3名女孩来派出所报案。据受害人朱某、杨某、熊某讲,6月26日凌晨2时左右,朱某接到普通朋友唐某的电话,对方称她男友喝酒喝多了,让朱某赶快过来。于是,朱某急忙叫上她的好友杨某来到东关南街某宾馆。当二人进入宾馆房间后,发现屋内除了另一普通朋友李某外,并没有朱某男友。还没有等她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时,李某突然用刀威胁,让杨某脱掉衣服,然后,李某便用皮带抽杨某。蹲在一旁的朱某当时被吓的直哭,唐某害怕被别人听到,用被子将朱某盖住。

  凌辱

  受害人身体成了镖靶

  得知杨某、朱某身上没有多少钱时,唐某便让二人联系另一好友熊某。在等待熊某时,朱某透过被子的缝隙,看到李某拿着刀在杨某身上练飞镖,杨某疼地喊了一声,李某就用刀在杨某的脸上拍打。当熊某过来以后,李某将熊某踢了一脚让其蹲在墙角,开始对其搜身。在把她们身上的1700多元钱和手机抢走后,唐某拿刀威胁将杨某带到厕所进行了强奸。过了10分钟,李某让杨某去厕所,蹲在地上。随后,对方还让杨某和熊某一丝不挂,到卫生间洗漱台上,分别拍了两张裸照。并称他们每人不给一千元钱,就把照片发到网上。大约凌晨5时许,在李某和唐某先后离开后,她们三人才得以脱身。

  据受害人杨某讲,她们和李某、唐某是在网上认识的,只知道电话号码和QQ号码。得知这一线索后,27日凌晨1时,民警试图上网与二人进行聊天,但对方始终没有上线。而在李某的个人空间网页上,民警发现了一些照片,经受害人指认,照片上的人就是抢劫、强奸她们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其女友。受害人还提供,二人喜好上网,经常都会到不同的网吧。于是,民警开始对二人的QQ号码进行了监控。另一边,民警让受害人王某假装急切想要回自己的裸照,便给李某打电话说钱可以给他,但是要当面将裸照删除。而犯罪嫌疑人李某却一直坚持不愿见面,依然强行要求让把钱汇到银行账户上。经过数次双方电话交涉,始终没能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约出。

  破案

  敲诈团伙三成员落网

  6月29日凌晨2时许,就在案件侦破陷入僵局时,办案民警获悉,犯罪嫌疑人唐某的QQ号已经上线,经过网络监控确定,该号IP地址就在糖坊街附近的网吧内。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带领受害人赶到网吧寻找唐某。而在网吧内寻找了四五圈后,受害人并没有发现唐某。就在民警准备离开时,在网吧的一拐角处,突然发现了一名长相很像唐某的男子。

  经过现场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唐某(18岁,初中文化)对他抢劫、强奸、拍裸照敲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同时,民警在唐某的手机进行了检查,发现里面有大量少女裸照,其中也有杨某和熊某。据唐某供述,参与作案的还有李某的女朋友陈某。6月中旬,陈某与一名叫珍珍的女孩发生了摩擦,而且当时他们也没有钱花。于是,陈某便将珍珍约出,由李某和唐某实施抢劫、强奸、拍裸照勒索钱财,共抢了30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于是,民警设计让唐某电话约见李某,然而李某却多次改变见面地点,对方一会说让唐某来东关见面,一会又说在草场坡,有意避开唐某。最后,当民警到达后,对方的手机却已关机。在电话中,李某无意之中透露,他次日晚上要送女友到某歌城上班。

  6月30日晚11时,办案民警来到东大街某娱乐场所,该娱乐场所保安人员看到陈某照片后,确定其就在这里上班,但一小时前已经下班离开。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要求保安人员不要通知陈某返回单位,让她正常上班,见面后立即与民警联系。同时,民警接到线索,李某的QQ号在北关某网吧上线,但在民警带领唐某寻找数次后,并未发现李某的踪迹。7月1日晚8时许,保安人员说陈某已到单位,民警迅速赶往将陈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17岁,初中文化)对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她交代,她从事娱乐场所的坐台小姐工作,今年2月与李某从网上认识,平时,经常瞒着家人和李某在外生活,她赚来的钱大部分都花在李某身上。

  7月2日凌晨1时30分,民警立即包围了李某租住的民房。为了确保抓捕行动万无一失,民警设计让陈某电话通知李某下楼接她。当李某下楼后,民警立即将其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他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李某交代,他与唐某共作案5起,抢劫财物近万元,主要抢劫对象是自己朋友或网友。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