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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负气当男友面跳楼身亡 法院判男方不作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08: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因为和男友赌气,一名16岁的花季少女说完一句“我爱你”后,当着男友的面,纵身跳下学校宿舍6楼,当场死亡。悲剧发生后,失去爱女的女方家人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其父张某认为,作为男友的小东(化名)眼见恋人命悬一线,却熟视无睹,最终导致他女儿身亡,遂向小东家人提出索赔近10万元。近日,青羊区法院对这起罕见的人身损害赔偿案进行宣判。

  一句气话她跳下6层高楼

  16岁的张萧萧(化名)青春靓丽,在成都一家私立学校读书,去年在一次同学聚会中,认识了高中校友小东。英俊帅气的小东对萧萧温柔体贴,两人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之后,小东到四川一家高等专科学校读书,两人常常在周末约会见面。2006年6月25日(星期六)晚上,萧萧与小东同住在小东所在学校的男生6楼寝室,26日两人在校外通宵看电视、上网,27日上午8时,小东去参加期末考试,萧萧则独自留在寝室里休息。上午10时,小东考完试回到寝室后,萧萧要求小东送其回学校,遭到拒绝。于是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在抓扯过程中,小东出手“啪”地扇了萧萧一记耳光,并打了两拳头,并对女友说:“我不送你又咋个嘛?你去跳楼嘛。”同寝室的同学见劝阻无效,只好纷纷离开。此时,在小东的语言刺激下,张萧萧渐渐退到寝室的阳台边,背靠阳台,面向男友轻声哭泣。见小东无任何反应,又翻身坐上阳台,双手抓住台沿边,泪流满面地低声呼喊男友名字。但此时,小东仍未理睬她,反而将头扭向一边,于是,一脸绝望的萧萧眼噙泪光,向小东大喊了一声:“我爱你”,然后从6楼飞身跳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短暂的生命……

  两家争议男友有没有责任?

  一夜之间,突闻乖巧的女儿跳楼身亡,张家人难以接受,由于遭受极大的打击,其母不堪忍受巨大的精神痛苦,最终在万家团聚的新年之际因脑癌病发死去。张萧萧的父亲认为,小东作为成年人且是女儿的恋人,对其人身安全负有法定保护义务。同时,在女儿生命处于危险时,男友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也有条件去阻止恋人实施坠楼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小东采取了对张萧萧的生命麻木不仁和无动于衷的态度,当作为而不作为,最终导致了女友惨死,其行为对张萧萧的人身构成侵权并给张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精神损害。因此,张父将女儿的男友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女儿的死亡补偿费89980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她又不是小娃娃,应该懂得珍惜自己生命噻!”庭审中,男友小东几度泪如雨下,他表示,因为一句气话失去自己的爱人,他内心也十分难过,但女友之死与他无关,“我没有保护她的法定义务,也不具备施救的能力!”他强调,自己并非有意刺激女友,也不同意女友父亲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男友赔偿1.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小东作为一个成年人,在与恋人张萧萧发生纠纷的过程中,其行为表现比较冲动,一些言行对女友坠楼死亡结果的发生,有一定的促使作用,并且小东在张萧萧逐步退到阳台和翻身坐上阳台的过程中,由于他与张之间的特殊身份关系(恋爱关系),在张生命处于极端危险时,被告却没有及时对她进行必要的劝阻,而仍然采取无动于衷的行为。小东的行为应视为应当作为而不作为,因此,他的行为对女友的死亡结果有一定间接因果关系,应对张的死亡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张萧萧死亡时未满18岁,虽然系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心理尚未完全成熟,但她应当有正确判断和辨认如果自己从6楼坠地将会产生什么后果的能力,因此,张对自己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参照有关规定和结合本地的实际,张死亡后的死亡补偿费应为4499×10年=44990元,按照小东与她所承担责任的大小来划分,本案中张萧萧应自行承担70%的责任,即31493元,小东应承担30%的责任,即应赔偿13497元。判决后,两家人都未提起上诉。

  记者周燃实习生马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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