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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老母亲每月40元生活费 不孝子被法院拘留15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04:08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7月5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 李明君 张春雷)我市一男子以自己已经过继他人为由拒不赡养79岁高龄的老母,在法官执行时竟然大骂法官。近日,平阴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此人拘留15日,罚金500元。

  常某是平阴某镇农民,1989年3月过继给他的叔父,1993年常某的叔父去世。常某的生母李某今年已79岁,失去劳动能力。李某要求常某尽赡养义务,但常某却以已经“过继”为由拒不同意赡养生母。2004年3月,李某无奈将常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每月支付生活费40元。法院判决常某给付李某生活费每月40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常某一直未自觉履行。

  2007年4月,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对常某多次传唤,但常某为逃避执行,经常外出不在家。6月28日凌晨,执行法官将常某堵在家中,但常某拒不配合,慌称已将款项交到法院。之后常某开始无理纠缠,还对参与执行的法官出言不逊,大吵大闹。法院遂对常某作出了拘留1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最终,常某交纳了应负担老人的相关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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