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男子为抚养费将前妻砍成重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03:40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仰双全 通讯员 穗法宣) 今年1月8日,湖北男子梅方民举起新买的斧头,狂砍前妻,将其砍成重伤。而该起凶案的导火索竟只是为了9岁女儿的抚养费——昨日,梅方民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称,买斧头的本意是为了砍柴煮饭。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8月,36岁的梅方民与本案受害人田某协议离婚,8岁的女儿跟梅方民生活,夫妻二人每月共同承担160元的抚养费。

  2006年12月31日,梅方民打电话给田某,催其付抚养费。田某表示,已寄去梅方民的湖北老家了,但梅方民声称“没收到”,怀疑田某撒谎,两人发生争吵。

  2007年1月8日早上,因前妻迟迟不付抚养费,梅方民手持斧头来到前妻田某打工的白云区江高镇某鞋厂附近。当日7时30分,田某在小吃店买早餐,梅方民突然窜出来,拿起斧头就往田某的头上、肩上砍去,田某被砍倒在地。梅方民则被闻讯而来的群众当场抓获。

  田某因抢救及时,捡回一条命,但经鉴定为重伤。

  昨日上午,梅方民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梅在庭上称,斧砍田某并非事先预谋的。当时,他找了份帮工厂做饭的工作,案发当天是第一天上班,为了砍柴做饭,才买了新斧头。上班途中,他从田某工厂经过,恰好遇到田某,遂“顺便”过问一下抚养费的事,不料田某开口称:“你不用拿斧头来吓唬我,反正女儿都不理我,就算我付了抚养费,女儿都不会看我一眼。”

  梅方民称,听到这话,自己气昏了头,遂拿斧头朝田砍去,至于砍了多少下、砍到什么程度,已经记不清了。

  但田某的说法则是另一回事。田某称,自己不是不付抚养费,只是怕钱用不到女儿身上,所以就直接把钱寄给了抚养女儿的梅方民父母。田称,

离婚前,梅方民就曾拿刀砍过她,只是没有成功,离婚后,梅方民更是多次打电话来威胁,声称:“不会让你有好日子过。”

  公诉机关认为,梅方民是有准备、有预谋地置田某于死地,而且每斧都命中要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辩护律师则认为,目前的证据只能证明梅方民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