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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楚放谈]公权岂可私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07:37 荆楚网-湖北日报
林大手 摆卉娟 《中国青年报》7月5日报道,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局长龚某,前不久举办同学联谊会时,竟让所属学校选派20余名年轻女教师为其排练节目;并让女教师们为其同学陪酒、陪聊、陪舞。而此事被群众举报后,龚某和区里调查者称,此次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没有违背道德伦理等行为。 或许,此次活动确实像他们说的那样,内容还算“健康”。但是,此事所要追究的,恐怕并不只是活动内容。 局长与自己的同学聚会,纯粹是个人私事。办私事竟给下级布置任务,让所属学校选派20余名年轻女教师为其服务,这是一种典型的“公权私用、私事公办”行为。正如一位教师所说,“老师的任务是教学,而不是取悦领导”。显然,局长把下属当成自己在同学面前炫权的工具、当成服务自己私事的仆人,才是此事最为根本的问题所在。 可叹的是,为了局长的同学聚会,该局的工会组织负责人、下属学校的一些校长,竟也态度积极,把选年轻女教师和组织她们排练节目、搞陪酒陪舞等服务,当作“一项任务来完成”。这样的做派,实可谓典型的媚权表现。 炫权和媚权,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显著特征。随着封建社会的覆灭,滋生这类特征的腐朽制度早被埋葬。然而,在有些人的头脑中,炫权和媚权的余毒仍在不时作祟。我们不难看到,一些为官者,常通过滥用公权来炫耀自己,甚至经常公权私用,以权谋私;而有些迎奉拍马或屈从于滥用公权者,也往往媚权有术。这些人,有的既是炫权者的受压对象,又是炫权者的助推手。不少公权私用、私事公办的事儿能够办成,多与炫权和媚权者的互相利用与配合有着直接关系。 在现代社会,炫权和媚权是一种病态。而上述公权私用、私事公办之例,理当严肃处理。我们所有手握公权者,也都应从中得到警示,防止此类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