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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周边书店向学生抵押放贷引发争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07:59 红网-潇湘晨报
红网7月1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蔡侃 实习生 朱玲俐)大学生生活费透支了怎么办?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一些学生会悄悄地告诉你:去校外的书店“贷款”啊,只要你有手机或电脑主机等贵重物品用作抵押。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向书店老板抵押贵重物品和身份证后,高校学生可以向其借款,如果借100元,到下学期还款时,这100元的账便成了110元——书店向在校大学生放贷。昨天,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公司对如此经营的王东音像书店说不。 手机抵押后引起家人怀疑 长沙市民罗小姐的弟弟罗颖(化名)在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读大二。 7月7日,罗小姐去学校看罗颖,发现弟弟的手机不见了,一再追问下,弟弟才透露,自己的手机抵押到校外的书店了。罗颖说,开学时他没把学费全部交给学校,而是用掉了一部分。现在期末了,他得交清学费,可是自己又不好再找家里要。在同学的介绍下,他找到校外的王东音像书店借了500块钱,写借条的同时,将手机和身份证抵押出去了。 “弟弟说借500元下个学期就要还550元,这不是向学生放高利贷吗?”罗小姐责备弟弟的同时,对书店的做法颇感气愤。 “借100元下学期还110元” 前天中午,记者来到该书店,以学生身份称想借钱。当记者称自己有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时,书店老板表示愿意借钱,但要用身份证做抵押。老板还说:“现在借100元,下学期还110元。” 昨天上午,记者致电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公司,一位姓吴的负责人称,他们也是刚听说此事。他们已找到书店老板了解情况,发现该书店确实有过几次这样的行为。“绝对不准有这种经营行为。”该负责人说,现在学校正考察书店老板的认错态度,如果还发生此行为将终止与其签的合同。 典当式放贷行为属违法 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大学生,发现部分学生每个月都要透支家里给的生活费。现在快放暑假了,更是囊中羞涩。找同学借钱是常有的事,但没听说过“典当”筹钱的。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史铁尔指出,现在大学生中的高消费已普遍存在,书店老板正是利用了学生的高消费、提前透支而进行典当式的放贷行为,这是违法的。高校应对学生进行行为适应模式的心理辅导,教育学生如何适应他人的高消费,而不是盲目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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