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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生产龙凤胎时母子三人死亡 医院称意外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4日02:02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 刘虎 实习生 廖姝媛)“妈妈,你不要走!不要走!”昨日下午两时许,在涪陵区人民医院太平间,13岁少年陈俊沂站在母亲遗体前伤心大哭,其父也黯然落泪。其母李小琼在生产一对龙凤胎时,母子三人死在手术台上。

  母子三人医院死亡

  35岁的李小琼家住涪陵区石沱镇光明村,丈夫陈大友36岁。去年11月,李小琼再次怀孕,被确认为双胞胎,预产期在8月中旬。

  7月8日,李小琼感觉腹部疼痛难忍。当日,李被120救护车送到涪陵区人民医院。“到医院后,我和妻子就要求马上接生。医生检查后认为,一切正常,建议保胎一周到16日接生。”陈大友昨日告诉记者,在妇产科住院到11日时,妻子的羊水破了,当晚8点多,被推进了手术室,施行剖腹产。

  “我在手术室外等了四个小时后,医生告诉我们,娃儿保不住了,家属只好签字同意先保大人。”李小琼的哥哥李小忠说,12日晚11点多,在继续抢救了接近24小时后,

医院宣布孕妇也死亡。

  医院称是意外事故

  记者看到,涪陵区人民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载明:李小琼为35周+3天孕双胎妊娠高血压病剖宫产,经该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方面承认,其即将生产的胎儿为一男一女,即俗称的“龙凤胎”。

  记者昨日下午找到该医院妇产科,值班医护人员称,该科奚主任没有上班。记者随后找到该院院长陈瑜,陈称正在处理这一事件,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

  死者家属称,医院麻醉科陈主任告诉他们,李小琼进入产房麻醉时,第一次推药后没事,第二次推药后约一分钟出现反应,心慌、发绀,呼吸心跳停止,后进行心脏复苏,并请来涪陵中心医院专家参与抢救。

  陈大友说:“陈主任认为,是麻醉药毒性反应导致了死亡。”。

  涪陵区卫生局医政科刘科长证实了这种说法。他说,医院表示,这是一起麻醉意外事故。

  双方协商不欢而散

  刘科长参加了昨日下午举行的医患双方事故善后协调会。他称,医院方面提出,免去李小琼住院费用,再赔偿给其家属5万余元,可以先借给死者家属2万元料理后事。但死者家属不同意。“如果无法协商,只能对尸体进行医学鉴定,明确医方责任,走法律程序解决。”

  昨晚8点,死者家属向记者表示,医院方面赔偿太低,无法接受,双方没有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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