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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文规范省直单位用车编制 一般公务车禁超2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1:36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记者14日获悉,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对公务车超编、超标配备等问题进行规范和改进,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

  按通知要求,省直各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由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据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加以核定。其中,正省级干部配备排气量在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省级干部相对固定用车,配备排气量在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一般公务用车则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

  同时,省直机关不得擅自使用各项财政资金、非税收入、社会捐赠等资金购置车辆,也不得自行调拨、转让和变卖现用公务车。省直各单位还被要求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及时准确填报公务用车的各项数据,并定期统计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修理费、燃油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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