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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买车不还款法院执行化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5:13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程培青)7月15日,记者从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到,通过法院及时调解,化解了一场因执行难而引发的事件。

  2003年9月,郑飞(化名)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景林(化名)归还欠款5万元及利息。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月17日,郑飞与好友景林约定,由景林购买其微型客车一辆,购车款5万元。该车用于偿还景林在山西某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但景林把该车顶替债务后,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支付上述购车款。郑飞随即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强制执行。法院查明,景林已搬至西安居住,住址不详。随后,申请人郑飞向法院提供线索称景林在太原市有住房一套。经过调查了解,景林确在太原市南内环某小区有住房一套。今年4月16日法院发出通知,要求现在该房内居住的住户赵某将房屋腾出交给郑飞,但房屋现住人赵某拒不配合法院对该房屋的执行。7月13日,郑飞带领多人强行进入该房屋,将屋内所有物品搬出。赵某坚决抵制,双方矛盾一时激化。迎泽区人民法院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后,一方面了解案情,一方面组织民警赶赴现场控制局面,经过一天两夜的努力,在西安的景林同意回太原和郑飞协商。

  (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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