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大学生网上发贴招聘女生去卖淫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7:22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一名在校大学生,杜撰某中介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招聘女大学生兼职及为客户提供性服务的信息,再与女大学生签订所谓的“工作合同”,私下里介绍女大学生从事卖淫活动,从中捞取好处。后女大学生提出不愿再干这种事情,他遂以对外公开裸照为要挟,让女大学生交1万元作为赔偿。近日,该男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当场被抓后,后悔地低下了头。 招聘女生 签约去卖淫 24岁的周志发,南京某大学在校学生。他的家庭比较困难,母亲没有工作,父亲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因此,周志发利用课余时间,在外做一些兼职以减轻经济压力。 2007年1月初,周志发在互联网上的西祠和学大网站上杜撰了一个南京天堂公司,想利用公司招聘在校女大学生,从事酒吧促销、食品公司送货等中介服务。网页名称是大学生兼职互助中心,内容是:暑假工作预定中,有意者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尽一切可能为想积累财富的你提供合适的兼职工作。我们保证安全、高薪、信誉,我们的成员都是在宁高校的女生,是为女生服务而自发的组织。他们打出的口号是:支持学大网,学生自己的网。周志发还将自己的手机号码贴在网上,广告打出后,确实有几位女大学生应和,经过周志发的运作,倒是成功地介绍了几位在校女大学生做家教和做广告发贴单等工作。但是,周志发费了挺大的劲,却没有从中赚到什么钱,这让周志发感到很失望。 2007年3月初,周志发决定通过网络介绍女大学生卖淫,自己从中赚取提成。为此,他在网上发布高薪兼职信息后,立即有几名女大学生应聘,并要求做高薪的工作。周志发小心地选取了一位女学生,约好地点后,两人来到中央路一家酒店里见面。饭后,两人开房间谈条件。女大学生名叫小乔,是通过别的女生介绍联系上周志发的。 小乔是江苏某学院在校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总想自己能够靠自己还算不错的外表做些兼职。周志发告诉小乔,她要的高薪水工作倒是有,是为男客人提供性服务。小乔想了好一会,还是同意了。周志发要求应聘者必须要拍几张裸体照片,以供客人挑选。小乔不同意,只答应拍几张穿浴巾的照片。周志发让小乔摆出各种姿势,用自己的数码相机拍了几张照片,还让小乔留下自己的学生证复印件。随后,两人签订了一份工作合同。双方约定,周志发每介绍一名客人,客人必须付出800-1000元费用给小乔,然后,周志发再从中提成20%-30%。具体的操作是,周志发在网上发布信息,有男客人需要服务会给他打电话,再由周志发提出所收取的费用。如果客人答应条件并留下酒店名称和房间号,周志发再将信息转发到小乔的手机上,小乔前往客人的房间提供性服务。完事后,小乔再将收到的嫖资,扣除自己的那部分,剩余的打入周志发指定的账号里。 女生要退出 索赔一万元 自从这份合同签定后,小乔便成了周志发赚钱的工具。周志发介绍小乔出台七八次,每次都是周志发转来短信,小乔悄悄前往。仅两个月时间,周志发从小乔身上,赚到了2000余元。如此毫不费力地拿钱,让周志发的欲望达到了极点,只要一有空,就上网寻找客源,从中获取更大的利益。 通过与客人接触,小乔也发现,客人的素质并不见得有多高,他们都住在比较高档的酒店里,给的费用也不少,但有一点,客人必须要求是在校大学生。 可怕的是,随后在周志发的网址上,相继又出现了小梅、小丽、小花等七八名在校女大学生,年龄都在20岁刚出头,大家的目的都是一个,就是希望能多赚钱。她们与周志发签了合同,成了周志发手里可以任意发出的牌。 周志发想,反正这么多女孩,又都那么年轻,不如将她们编上号,让客人随意挑选,到时候与客人谈条件还多了一组筹码。经过一番花言巧语,周志发全部为她们拍了半裸的照片,存入宿舍自己手提电脑的硬盘里,开始做起了发财的美梦。 2007年5月15日,小乔因感到身体吃不消了。同时,小乔的行为也是瞒着学校和家人的,时间一长,她怕传出去坏了自己的名声而毁了自己,于是向周志发提出不想干了。小乔天真地认为:也就是自己提前违约,大不了赔公司一点钱罢了。 然而,令小乔没有想到的是,当小乔发短信给周志发时,周志发很快回了短信:不想干可以,反正有合同,是你违约在先,请赔偿公司1万元损失。你可不要忘了,我这里还有你的学生证复印件和裸照,你可要想好了。小乔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凉气。无奈,小乔只好继续干下去。可是,小乔出了一次台之后,感到身体实在吃不消了,再也不想干了。 周志发接到小乔的短信后,不解地问:怎么,有钱了?小乔说找朋友借的。周志发说:如果到时候拿不出钱,那我可要找到你家里找你父母要钱,或者到你们学校,将你的资料全部公开。小乔害怕极了,她想起周志发曾经说过,他有黑社会罩着,不怕找不到小乔的地址。她觉得周志发这样的人,估计什么都能干得出来,她只听周志发自己介绍是南京某大学的研究生,其它一概不知。就是将钱给了他,也不一定能将资料拿回来,到时候出了事都不知道上哪去找他。思前想后,她将自己的事情告诉了好朋友小红。小红听后很同情小乔,她提出陪小乔去送钱,同时,小红还为小乔出了个主意,为防止周志发收钱之后不认账,她要小乔拟好一份保证书,内容是:周志发收到钱后,保证不将照片发到网上,保证以后不再与小乔有任何联系。交完钱后,一定要周志发在上面签字。 拿钱还耍赖 恶行被揭发 2007年5月24日,小乔给周志发发了短信,内容是:钱已经准备好,如何交给你。周志发要求将钱打入他的银行账号里。但小乔坚决不同意,她提出:最好当面结清楚,一手交钱,一手交资料和照片,这样比较安全。周志发要钱心切,便同意了。 晚上8时许,小乔与小红来到湖北路一家茶社里,等到9时,周志发带着一位女孩来了,经过一番交涉后,小乔拿出1万元现金,在交给周志发之前,小乔要求周志发在保证书上签字。周志发签完字后,小乔将钱交给了周志发。而周志发将资料交给小乔,解释说小乔的裸照已经从电脑上删除了。小乔一听急了,说周志发的话不能让人相信,一定要周志发将照片还给她。小红暗中趁机报了警。 不一会,警察来了,将周志发抓获,同时,警察还将周志发带来的那名女孩带到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女孩说自己叫小丽,当她得知小乔与她一样也是受害者时,情绪激动地对抓她的警察说:这下子好了,我可以解脱了,再也不用害怕有人向我要钱了。说完,小丽从自己的包里,将周志发刚刚装进去的几名女孩资料和照片全部交给了警察。小丽还告诉警察,像她这样的女孩恐怕不止一个,她们都是与周志发签了所谓“工作合同”之后,提出不想干而同样被周志发敲诈勒索的,这种日子整天提心吊胆的,真不是人过的。同时,她还揭发,周志发因开房间与她签合同时,她见过周志发的身份证,知道周志发的真名字。面对这一切,周志发不得不低下了头。 李国田 小周 民仆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