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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划环评捆绑项目环评  年底前未补办园区环评手续暂停项目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9:30 中国环境报

  曹小佳

  本报讯 为防止工业园区成为新的工业污染源,四川省环保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对于入驻园区的各类项目,严格落实环境监管,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将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相结合,建立健全规划环评刚性制约机制。

  四川省环保局指出,目前部分工业园区在建设规划、项目引进、污染控制、环境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已成为新的工业污染源,潜藏着环境风险,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

  四川省环保局要求各市(州)环保部门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的重要性,积极推进规划编制和规划环评的开展,严格按照战略环评的要求。对尚未开展战略环评的工业园区,在2007年12月31日前补办环评文件,逾期未补办的暂停办理入园项目的环评审批手续;已经开展环评的园区,要对照园区规划环评和目前的执行情况,通过开展后评估、跟踪监测等方式,落实环评措施。凡列入规划的项目,未依法进行环评的,不应受理项目环评文件。同时,加强对项目建设中的日常监管,按照四川省有关通知要求,不断完善定期巡查制度和“三同时”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建立长效环境管理机制。凡发现“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建设项目,要责令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认真整改,企业不认真整改的,要书面报告环评审批机关,并责令企业停止建设或试生产。

  四川省环保局要求,全省各地要认真开展辖区内工业园区环境普查,摸清工业园区以及入区项目环境执法情况,为环境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对在普查中发现的没有开展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以及没有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或者“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要求责令限时整改,并由所属省、市(州)、县(区)环保局负责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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